政府信息公开

演圣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剑阁县演圣镇 发布时间: 2020-01-19 17:49 字体: [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和《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剑府办函〔2019〕21号)(以下简称《通知》)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剑阁县演圣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演圣政府街1号,邮编:628315,联系电话:0839-6446413)。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演圣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规范,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二是规范公开平台,优化考核体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使得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19年,我镇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3条,其中概况信息数1条,计划总结信息数2条,工作动态信息数30条,财务信息2条,其他信息128条。

(一)主动公开

2019年,我镇一是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如宣传解读新修订的《条例》,对相关政策文件和问题解读后在公示公告等板块及时发布。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所有公开信息严格按照《条例》及有关解释文件要求,经过保密审查和领导签字确认后在政府网站、演圣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公示栏以及新媒体等平台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19年,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强化工作流程。演圣镇人民政府遵循上级主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意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做好政府信息的拟稿校对、保密审查、发布审批、发布登记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专人负责管理。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调整了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专人负责政府网站、政府公众号以及新媒体等平台信息发布,专人负责镇村公示栏的更新。

(四)规范公开平台

2019年,我镇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一方面继续利用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告栏、广播、宣传喇叭车等传统载体。另一方面开设美丽演圣政府微信公众号,设置印象演圣、阳光政务、便民服务专栏,依托手机、互联网平台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传统化和创新化相结合,纸质化和电子化相结合,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同时也及时高效的解答群众所惑。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19年,我镇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对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情况,及时通报批评、督促整改。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落实到各部门办公室,作为年终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镇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落实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全面、平台建设不够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具体、不够丰富。

(二)改进主要措施

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镇一是要加大推进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二是要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特别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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