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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环境保护局拟对广元康建商砼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剑阁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19-08-27 17:25 字体: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广元康建商砼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827-2019年91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6601808

地址:剑阁县环境保护局三楼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文件

受理时间

1

广元康建商砼混凝土项目

剑阁县樵店乡

广元康建商砼有限公司

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见附件

2019-8-27

附件:广元康建商砼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广元康建商砼混凝土项目(公示本).zip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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