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价随机抽取公告
项目编号: GD-2018-43
本项目经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剑发改发【2018】89号批准建设,根据剑委办〔2017〕88号文件规定,现通过固定价随机抽取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抽取竞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业主) |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剑阁县江口镇新禾村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施工) |
建设地点 | 剑阁县江口镇新禾村 |
实施时间 | 45天(日历天) |
工程规模(或标准) | 详见实施方案及图纸 |
附件内容 | 实施方案、图纸 |
其他 |
二、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未列入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企业。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其它要求:拟任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建造员(师)资格,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并成功缴纳足额保证金。
三、报名及保证金
(1)报名、获取文件、缴纳保证金网址: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子页(http://ggjy.cnjg.gov.cn)免费注册为招投标企业后登录,网上免费报名、下载文件,此为获取文件的唯一途径。
(2)报名时间为:从 2018 年5月22日发出公告之时起至 2018年5月25日18时截止。
(3)提交保证金(到账为准)截止时间为 2018 年5月25日18时)。
(4)工程发包价和保证金金额(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最高 限价(工程发包价) | 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施工1 | 固定价 | 20.83 | 1 |
四、发包方式:
项目业主以谈判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
五、抽取活动地点: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龙江大道剑门大厦群楼
六、现场抽取程序:
(1)签到起止时间:2018年5月29日9:00时至2018年5月29日9:30时。
(2)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谈判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⑨以上所需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3)资格审查:项目业主在有关行业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现场审核资料确定合格申请人并经项目业主和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
(4)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随机抽取顺序号。
(5)项目业主随机抽取1个顺序号作为中选号并发放中选通知书。
七、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全称):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
邮 编: 628307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181433876
附件:固定价随机抽取申请函、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1日
附件
一、工程(施工)固定价随机抽取申请函
(申请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工程名称) 标段固定价抽取公告及其所有附件的全部内容,在完全理解并严格遵守公告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本次抽取活动。
我方声明:参加随机固定价抽取时所派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提供的申请材料全部符合公告所列要求,并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同时承担另外的工程(施工),否则自愿放弃抽取和中选机会。
如我方中选,我方承诺:
1、我方愿意完全按照项目业主通过固定价抽取公告、工程图纸、发包价清单、合同样本提出的要约及价格签订正式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施工)。
2、签订正式合同后,除不可抗力外,合同履行期间不更换项目负责人。
3、签订正式合同后,自愿将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我方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自愿接受项目业主没收保证金的处罚。
4、本申请函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以上为我方参加抽取的申请,如违反,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愿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无条件接受半年内四川省范围内市场禁入处理。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拟任项目负责人: (签字)
地址: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 (姓名,必须是申请函中的项目负责人)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申请、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谈判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