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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14-12-17 11:04 字体: [ ]

剑府办发〔2014〕47号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

紧  急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剑门关景区管理局,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入冬以来,我县持续干旱,降雨偏少,大风天气偏多,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11月27日全市林业应急管理形势分析会议、12月5日全市森林防火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会议通报了气象部门预测,今冬明春全市大部地区气温正常偏暖,降水偏少,1至2月份低温、大风天气偏多,森林火灾蔓延速度快,森林火险等级明显偏高。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认真分析当前森林火险形势,提高警惕,及时防控,扎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要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领导要坚守岗位,亲自关心过问、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检查落实森林防火工作。林区各企、事业单位,临时进入林区施工作业的单位,须安排专人负责森林防火工作。森林防火护林员、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森林防火面向千家万户,群众性很强,防火宣传教育异常重要。结合冬春季节进山入林人员多、流动性大、管理困难等特点,要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加强对林区游客、生产作业人员、中小学生以及老人、小孩和精神病患者等特殊群体的宣传教育工作,消除盲区死角,不断增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森林防火安全责任意识。

三、进一步严管野外火源,减少火灾发生要全面加强野外生产、生活用火监管,春节前后等重点时段要组织干部职工、乡村干部和护林员,严守村头路口,严查野外违章用火,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高火险地区要确定专人,重点防范,划区包片看管,对违规用火者施以重罚。春节前后,各乡镇及旅游景区要认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周密细致地排查森林火灾隐患,及时发现和堵塞工作漏洞。特别是要主动联系和督促当地电力、天然气等部门和单位对经过林区的线路进行排查,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要及时开展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打击行动,不能护短,绝不手软。依法严肃处理火灾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对每一起森林火灾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达到警示和教育的目的。

四、进一步做好应急准备,及时处置火情。各乡镇及旅游景区要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到森林防火指挥前移,各项防火扑火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要保持高度戒备,利用各种途径和手段,密切关注当地森林火情动态,做到火情早发现、早处置、早扑灭。各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和义务扑火队伍要做好准备、高度战备、整装待命,平时做好防火培训和演练,一旦发现火情立即组织重兵扑救,防止蔓延成灾。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要以人为本,注重人身安全,避免指挥不当造成扑火人员伤亡。

五、进一步加强值班调度,保持信息畅通。各乡镇和旅游景区要切实加强值班调度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重要节假日实行森林火灾日报告制度。乡镇领导要亲自带班,选派得力干部担负值班任务,发现火情及时归口上报。发生在市、县行政区交界处和特种用途林、景区等重要地段的火灾要立即报告,严格执行卫星热点核查零报告和有火必报制度,遇有重大或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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