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剑阁县2018年第三季度环境质量监测

发布机构:剑阁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 2018-12-27 11:06 字体: [ ]

一、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剑阁县环境监测站于20188对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龙王潭饮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标准;达标取水量24.0万吨,无超标取水量。本月水质达标率100%,无超标现象。本月水质与上月及去年同期相比,无明显变化。统计情况见表1-1、表1-2、表1-3

1-1   20188月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结果(同比环比)

所在地

水源地断面

名称

水源地

类型

水质达标率(%

主要污染指标

单独评价指标

超标项目

2018

8

20178

20184

剑阁县

龙王潭饮用水

地表水

100

100

100

注:1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

2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

3单独评价指标为总氮、粪大肠菌群。

1-2  20188月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结果

水源地名称

水源地本月取水量(万吨)

超标水源地本月取水量(万吨)

是否超标

超标项目及超标倍数

龙王潭饮用水源

24.0

0

1-3  20188月、20178月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比较表

饮用水源地

饮用水源

规定水质类别

20178

20188

龙王潭

二、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剑阁县空气自动监测位于县人民法院楼顶,现将13季度监测数据统计如下:

2018年1月1日至9月30日共计273天,其中:优95天,良153天,轻度污染21天,重度污染1天,空白3天,优良率90.8%,同比2017年下降3.0%;PM10平均浓度59.6ug/m3,同比上升4.0%;PM2.5平均浓度35.3ug/m3,同比上升12.1%;

二氧化硫平均浓度7.4ug/m3同比持平

二氧化氮平均浓度25.4ug/m3,同比上升1.6%

一氧化碳平均浓度0.5mg/m3,  同比持平

臭氧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88.3mg/m3,同比上升2.8%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

剑阁县环境监测站于20189对地表水控制断面水质进行了监测(地表水控制断面隔月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石羊村(清江河)、大桥村(清江河)、金刚渡口(西河)剑公村(闻溪河)四个监测点位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本月地表水质量与上月及去年同期相比,无明显变化。统计情况见表3-1、表3-2

3-1  20189地表水控制断面水质评价结果

监测点位名称

是否超标

超标项目及超标倍数

规定水功能类别

实测类别

石羊村(清江河)

大桥村(清江河)

金刚渡口(西河)

剑公村(闻溪河)

3-2    20189同比地表水断面水质状况比较表

划定类别

石羊村(清江河)

大桥村(清江河)

剑公村(闻溪河)

金刚渡口(西河)


2018

2017

2018

2017

2018

2017

2018

2017

9

四、生态补偿断面水质监测

剑阁县环境监测站于20188红岩生态补偿断面水质进行了监测,于79金银渡断面水质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金银渡断面以及红岩断面总磷、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域标准。本月水质与上次水质监测,无明显变化。统计情况见表4-1、表4-2、表4-34-4

4-1   2018年第季度生态补偿断面水质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

名称

达标率(%

主要污染指标

单独评价指标

超标项目

20187

20189

金银渡断面

100

100

-

红岩断面

20188

-

100

注:1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

2监测项目为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氨氮。

4-2  2018季度生态补偿断面水质评价结果

监测点位名称

是否超标

超标项目及超标倍数

规定水功能类别

实测类别

金银渡

红岩断面

4-3  红岩生态补偿断面水质环比状况比较表

监测点位

规定类别

监测时间

2018年5

2018年7

2018年9

金银渡断面

4-4  金银渡生态补偿断面水质环比状况比较表

监测点位

规定类别

监测时间

20186

2018年8

红岩断面

 

 

五、功能区噪声监测

剑阁县环境监测站于20187对县城区五个功能区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1#宝龙山昼、夜间等效声级符合1类标准、2#怡品景苑昼、夜间等效声级符合2类标准、3#剑门人家公租房昼、夜间等效声级符合3类标准、4#环保局昼、夜间等效声级符合4a类标准、5#沙溪坝火车站昼、夜间等效声级符合4b类标准统计情况见表5-1、表5-2、表5-3

5-1   20187月功能区噪声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

名称

达标率(%

20187

1#宝龙山

100

2#怡品景苑

100

3#剑门人家公租房

100

4#环保局

100

5#沙溪坝火车站

100

注:1噪声质量评价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噪声监测项目为等效连续A声级。

5-2  20187月功能区噪声评价结果

监测点位名称

是否超标

规定功能类别

实测类别

1#宝龙山

1

1

2#怡品景苑

2

2

3#剑门人家公租房

3

3

4#环保局

4a

4a

5#沙溪坝火车站

4b

4b

5-3  20184月、20187月功能区噪声状况比较表

监测点位名称

规定类别

监测时间

20184

20187

1#宝龙山

1

1

1

2#怡品景苑

2

2

2

3#剑门人家公租房

3

3

3

4#环保局

4a

4a

4a

5#沙溪坝火车站

4b

4b

4b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