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CDL-2018-16
招标编号:
剑阁县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治理)项目招标代理 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剑阁县农业局(公章)
2018年 6 月 5 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剑阁县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治理)项目已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 以 剑发改发(2018)10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剑阁县农业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剑阁县农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广发改〔2017〕295号)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剑阁县农业局。
2.2 建设地点: 汉阳镇中心村、登山村、七里村,城北镇水池村、锯山村。
2.3 项目规模: 建设高标准农田14077亩。
2.4项目总投资: 1820.00 万元
2.5 项目资金来源: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
2.6代理招标估算金额: 1590.69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须进入 “广元市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预选承包商储备库 ”并具备“工程招标代理”资格 暂定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申请人参加招标
4.1 凡有意参加招标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请自发出招标公告之时起至2018年6月13日15时30分止在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yggzy.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13日15时3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剑门大厦裙楼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yggzy.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剑阁县农业局。
地 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455号(武公街西)。
邮 编:628317。
联 系 人:田老师。
电 话:0839-6601940。
移动电话:13881271929。
传 真:0839-6601929。
2018年 6 月5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1 |
项目名称 |
剑阁县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治理)项目。 |
1.1.2 |
建设地点 |
汉阳镇中心村、登山村、七里村,城北镇水池村、锯山村。 |
1.1.3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1.4 |
出资比例 |
100%。 |
1.2.1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等级要求:须进入 “广元市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预选承包商储备库 ”并具备 工程招标代理 资格 暂定 级 。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及无不良行为记录。 项目负责人资格: 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 (执业资格、职称等要求)。 其他人员要求: 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 根据招标类型设置人员要求) (1)配备的项目班子人员全部应是进入“广元市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预选承包商储备库”里面的班子人员,并按 “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和社保证明。 (2)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
2.1.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答疑及补遗文件(若有时)。 |
2.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8年6月13日15时 30分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招标代理从业印章(招标代理投标用)、注册造价师证(造价咨询投标用)和企业有效证件(有效证件指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广元市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储备库入库证书)原件到场开标,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班子人员未进入“广元市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预选承包商储备库 ”的,拒收投标文件。 |
3.2.1 |
投标有效期 |
7 个日历天。 |
3.3.1 |
投标文件格式 |
(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 (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5)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不包括所附证明材料)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辨认的,应作废标处理。 (6)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字迹模糊的、印章模糊的,业主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 |
3.4.1 |
投标文件份数 |
纸质投标文件 壹 份。电子文档光盘 壹 份。单独装有纸质报价函的信封壹份。当电子标书与纸质标书不一致时,以纸质标书为准,但电子标书和纸质标书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3.4.2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一律用A4复印纸编制。 投标文件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按次序装订。 |
3.4.3 |
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 |
投标文件的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 电子文档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xls”和“人员信息.xls”,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信用代码证号”,人员信息包括 “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 |
4.1.1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人的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455号(武公街西)。 招标人名称:剑阁县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治理)项目投标文件。 在2018年6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1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剑门大厦裙楼四楼) 。 |
4.2.2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剑门大厦裙楼四楼)。 |
5.2.1 |
开标程序 |
(1)根据投标人的报名情况进行编号; (2)随机抽取投标人。 |
6.1.1 |
评标办法 |
经抽取后评审的合理低价法(项目业主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人报价下浮比例计算算术平均值,该平均值作为平均报价。将最接近平均报价的三名投标人纳入中标候选人推选范围,其中投标报价下浮比例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再按投标报价下浮比例由高到底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的,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
7.1.1 |
报价唯一 |
报价函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 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
8. 8.1.1 |
投标报价 |
?招标代理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下浮报价。招标人根据工程量大小、工作开展难易程度确定最低下浮比例为 20%。 □造价咨询费按“川价发[2008]141号” 文件规定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下浮报价。招标人根据工程量大小、工作开展难易程度确定最低下浮比例为 / 。 |
8.2.1 |
中标价 |
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报价函中的投标报价为准。 |
8.2.2 |
确定中标人
|
(1)在接受的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抽取投标竞价人,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随机抽取5家报价,不足5家的全部抽取进入报价。 (2)投标报价以招标控制价为基准,下浮一定比例,报价只报下浮比例,下浮比例的百分比整数后保留两位小数(即:XX.XX%)。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参照国家规定的原基准价为控制价,下浮比例不低于20%,具体下浮比例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量大小、工作开展难易程度确定(报价函格式见附表一)。 (3)按合理低价中标原则进行。由业主在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纪检部门的监督下,不再抽取专家评审,由业主按照《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广发改〔2017〕295号第十八条的规定确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人报价下浮比例计算算术平均值,该平均值作为平均报价。将最接近平均报价的三名投标人纳入中标候选人推选范围,其中投标报价下浮比例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再按投标报价下浮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的,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
8.3.1 |
严禁转包 |
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标人不能变更负责人。 中标人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不符的视为转包。 |
8.4.1 |
评标结果公示期 |
在广元市公共资源服务中心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 |
8.5.1 |
随机抽取方式 |
摇号抽取:用抽取球随机抽取。 随机抽取工作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实施。 |
8.5.2 |
报价相同企业排序 |
业主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随机选取1名投标人代表检查抽取箱密封等情况并签字确认。由代理机构或业主代表把编号为1、2、3……的抽取球放入箱内,直到完本次与所有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数量的抽取球为止,由投标人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对箱内的抽取球摇匀,直到现场投标人无异议为止;由电脑对报价相同的投标人的抽取顺序进行随机排序,然后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按电脑随机排序的顺序分别抽取球,再按抽取编号顺序由小到大对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排序,编号为1的为第一名,编号2为第二名,依次为对应为3、4、5……N名。 |
注:①本投标须知表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地方不一致或相矛盾时,以本须知表为准。 ②当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对应内容不一致时,以补遗书为准。 |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的报价人员是否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在开标环节中导入投标文件电子版时,投标单位或拟派项目班子人员中有一人为未进入“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预选承包商库 ”的,拒收投标文件。
(5)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5.1, 采用抽取球抽取方式产生各投标人的具体编号方式为: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单独提交装有纸质报价函的信封,信封须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鲜章。再审核比对投标人及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等信息是否为广元市储备库的承包商相关信息,核对资质、人员等资料,信息比对有误的投标人不得进入抽取环节。
(一)投标人按签到顺序依次随机选择事先准备好的号球,由业主代表登记后放入抽取箱,投标人并在号球登记表上签字确认。登记完成后,由监督人员签字确认。
(二)业主现场随机选取3名投标人代表检查抽取箱密封等情况并签字确认,由所有投标人确认无误后由业主对箱内的抽取球摇匀,直到现场投标人无异议为止;再由投标人推选5名投标人代表依次现场在抽取箱随机抽取一个球,抽取后由唱标人当场宣布被抽中投标报价人名称并记录。
(三)按照以上抽取程序在箱内剩余球中抽取下一家投标人报价,直到抽出所有符合《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广发改〔2017〕295号)规定的抽取报价单位数量为止。然后,项目业主对抽中报价的投标人报价下浮比例计算算术平均值,该平均值作为平均报价。将最接近平均报价的三名投标人纳入中标候选人推选范围,其中投标报价下浮比例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再按投标报价下浮比例由高到底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的,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现场退还未抽中的投标人资料。
报价相同的投标人的排序程序:
(一)由业主点名确认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是否到场。
(二)(二)宣布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三)业主现场随机选取1名投标人代表检查抽取箱密封等情况并签字确认。由业主代表把编号为1、2、3……的抽取球放入箱内,直到放完本次与所有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数量的抽取球为止,由投标人确认无误后由业主对箱内的抽取球摇匀,直到现场投标人无异议为止。
(四)由电脑对报价相同的投标人的抽取顺序进行随机排序,然后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按电脑随机排序的顺序分别抽取球,再按抽取编号顺序由小到大对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排序,编号为1的为第一名,编号2为第二名,依次为对应为3、4、5……N名。再由专家进行最后排序。
(6)投标报价以招标控制价为基准,下浮一定比例,报价只报下浮比例,下浮比例的百分比整数后保留两位小数(即:XX.XX%)。招标代理、造价投标报价,参照国家规定的原基准价为控制价,下浮比例不低于20%,具体下浮比例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量大小、工作开展难易程度确定(报价函格式见附表一)。
(7)未被抽取的投标人,招标人现场退还投标文件、各类证书原件。
(8)抽取结束后,由招标人宣布报价情况,并由投标人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附表1:开标记录表
剑阁县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治理)项目
(*标段)招标代理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2018年6月 日 时 分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 情况 |
系统比对 |
资格审查 |
备注 |
投标 报价 |
签名 |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督人员:
年 月 日
注:(1)开标记录表供招标人参考。但至少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其他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删减。
附表2:抽中单位报价评审结果汇总表
抽中单位评审结果汇总表
工程名称:_剑阁县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治理)项目
序号 |
抽中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排序 |
备注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最终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排序 |
第一名: |
||||
第二名: |
|||||
第三名: |
|||||
招标人代表:
监督人员:
日期:2018年6月 日
报价函
项目名称:
致: (招标人) ?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规定,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 收取。 □造价咨询费按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规定,参照“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 收取。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根据招标的类型勾选。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
说明:①此报价函须由投标人单独提供并密封完好加盖单位公章。
②下浮幅度百分比整数后保留两位小数(即:XX.XX%,如15.00%或15.1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标段)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二、授权委托书………………………………………………………………( )
三、资格审查资料……………………………………………………………( )
四、其他材料…………………………………………………………………( )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公章)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2)法定代表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另行授权),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3)最近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从设立时起,下同)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是指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费。
(4)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连续6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或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委托代理人在该投标单位连续6个月参保的证明原件备查。
(5)委托代理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三、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经营范围备注 |
||||||||
备注 |
||||||||
(二)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拟担任职务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注:(1)该表应包含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专业负责人等主要人员。
(2)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执业印章(招标代理投标用)、造价师注册证(造价咨询投标用)、养老保险复印件等;其它主要人员应附国家注册类资格证(如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执业印章(招标代理投标用)、造价员注册证(造价咨询投标用)、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等。如不实,属于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
养老保险是指,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最近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从设立时起,下同)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是指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费。
(3)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至少配备2名以上专职技术人员。
比对导入资料:
请按照下列格式制作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的EXCEL表,并以U盘或光盘方式递交,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人员姓名、人员身份证号码必须跟入库信息一致,否则导入不成功,将视为无效处理。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XXX有限(责任)公司 |
91120102MXXXXXXXXX |
人员姓名 |
人员身份证号码 |
张三 |
510802198505245896 |
李四 |
510802198505245896 |
王五 |
510802198505245896 |
赵六 |
510802198505245896 |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