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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普安闻溪河城区段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发布机构:县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18-11-06 14:17 字体: [ ]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剑阁县普安闻溪河城区段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机构抽取的公告

(环境影响评价类)

 

项目名称:剑阁县普安闻溪河城区段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BZJ-2018-7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剑阁县普安闻溪河城区段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址:剑阁县普安镇

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污水管径为Φ1200mm管道2680米,钢筋混凝土检查井67个,河滩地面C20*15cm厚混凝土硬化处理1500㎡等。

5、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为¥9700000.00元。

二、抽取要求 

1、中介类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资质要求:国环评证乙级以上(含乙级)。

3、服务费范围: 26000.00 元。(含编制费、监测费、评审费)。

4、抽取方式及流程:

(1)业主根据自身项目特点,确定发包价格,发布公告,库内企业根据实际自行确定是否参与报名。

(2)库内参与报名的企业在公告截止时间前签到。正式抽取前随机选取1—3家代表检查抽取箱及号球是否完好。

(3)申请人按签到顺序随机选择号球作为备选号并由业主记录。

(4)业主随机在摇匀的号球内抓取一个即为中选号。

(5)发出确认通知书签订合同。

5、中选单位在接到中选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并报送有权审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

6、其它要求:编制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符合剑阁县环保局审批要求,并获得相应批复。

三、报名事项

该项目仅限剑阁县环境评估类中介服务机构备选库中机构报名参加,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中介机构参加摇号抽取报名申请书(加盖公章);

2、(1)法人代表及预留联系人本人参与报名与摇号的,提供法人及预留联系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2)法人代表及预留联系人本人不能参与报名与摇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3、报价单(注明费用组成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统一用A4纸打印(如有涂改,需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于抽取前现场报名、提交审核。

4、不提供资料、资料不齐、规定人员不到现场、规定时间不到现场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告时间

自2018年 11  6 日上网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 11   9 9 30 分止。

五、抽取时间

2018 11   9 9 30 分。

六、抽取地点

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剑阁县下寺镇龙江大道剑门大厦裙楼4楼)。

报名联系人:罗先生              13458133859

附件:1、中介机构参加摇号抽取报名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5日

 

 

 

 

 

 

附件:

中介机构参加摇号抽取报名申请书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兹有(项目名称),在贵单位公开摇号选取剑阁县普安闻溪河城区段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环境评价类中介机构,我公司符合该项目的摇号选取条件,现报名参加本次摇号。

特此申请。

 

申请中介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普安镇人民政府

本授权声明: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授权(被授权 人姓名:       职务         )为我方                      项目(项目编号:      )环境评估类中介结构抽取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

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此处粘贴法定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名称:                     (单位盖章)。

    期: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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