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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16-05-16 11:02 字体: [ ]

剑府办函〔2016〕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为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减少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进一步加强全县水土保持工作,规范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性

水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水土保持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国土整治、江河治理和生态环境维护的根本,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措施。近年来,随着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的频繁实施,大面积开挖取土,废土废渣乱堆乱放,加之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不当,造成水土流失严重,对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影响。加强对开发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已成为全县治理水土流失、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站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水土保持国策意识,进一步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严格行政执法,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全面落实开发建设工程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在开发建设生产活动中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协调关系,做到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全面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一)严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关。凡在我县境内从事修建铁路、公路、水利、电力工程,开办矿山、电力、建材企业,从事油气田、矿产资源勘探,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山采石、取土烧砖、采砂采石、洗沙,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有征占土地、开挖回填土方或排弃固体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报项目审批部门的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批准后,方可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用地审批、规划许可、项目立项审批或者核准(备案)等其他有关手续。县发改、国土、水务、环保、安监、住建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把好准入关,从源头上预防水土流失,对于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相关部门不予办理生产经营相关手续。开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查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二)严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关。建设单位要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主体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中设立水土保持专门章节,进行水土保持后续设计,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投资概算。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水土保持的后续设计、方案实施、施工监理、水土流失监测、竣工验收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到实处。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档案,制定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年检制度实施细则,实行动态跟踪管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单位要定期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积极开展水土保持专项监理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确保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努力把开发建设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严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关。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到开发建设项目竣工和水土保持设施同步验收。在开发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完工后至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项目建设单位要首先向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申请相关部门组织对建设项目进行总体验收。在开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要参加验收并签署意见,未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入运行使用。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发改、国土、环保、安监、住建、交通、经科信等部门的配合,共同把好监督验收关,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保质保量建成。

(四)要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县水务局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加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生产建设项目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不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防治措施、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规费等各类违规违法行为,确保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到实处。对从事可能造成水土流失开发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认真落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检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情况,及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对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法严肃查处,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搞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从根本上扭转水土保持工作一边治理一边破坏、一家治理多方破坏的被动局面。

(五)要加强水土保持执法机构的能力建设。加强对水土保持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规范水土保持执法人员行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监督检查,依法足额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努力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的申报率、实施率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率。

三、加强领导,深入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持水土的良好氛围

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广泛深入宣传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不断提高全社会水土保持国策意识。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任期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责任制,把水土保持工作列入县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要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加强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自觉遵守和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我县水土保持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5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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