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中共剑阁县委办公室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阁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17-10-18 16:02 字体: [ ]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剑阁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剑阁县委办公室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2

 

剑阁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653号)和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广委办〔2017〕43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县政务公开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改革创新、服务群众,坚持依法行政、高效有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发展,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和高效政府、廉洁政府。

(二)目标任务

2017年,全面推行“五公开”,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启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机构。2020年,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并动态更新,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度、满意度明显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

二、深入推进阳光政务

(一)推进决策公开

1.认真落实《广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和机制,划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合法、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牵头单位:县法制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2.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规划(计划)、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项目,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在决策前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背景依据主要内容以及反馈意见的方式和时限。同时采取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深入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牵头单位:县法制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3.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列席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有关会议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议题研究讨论,增强决策透明度和科学性。(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二)推进执行公开

1.紧紧围绕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和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主动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并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的成效、后续举措,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2.行政机关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在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3.公开督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问责情况,促进政策措施有效落实。(牵头单位:县委目标督查室、县审计局、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三)推进管理公开

1.在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持续深入推进“网上行权”,依托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和电子政务大厅,公开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及流程图,确保权力事项在网上规范有序运行。(牵头单位:县法制办、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2.严格落实《广元市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将本单位的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范围、裁量标准、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行政执法内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途径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公开。(牵头单位:县法制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3.全面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检查结果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安全生产、重大项目稽查、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国土资源、公共资源交易、国有企业运营、社会信用、交通运输、旅游市场、产品质量价格等监管信息。(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4.加大扶贫政策落实,扶贫对象新增、清退,扶贫资金分配,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等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县扶贫移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5.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政府各部门应将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其他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主体、实施依据、办理程序、申请条件、办理期限、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文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其它途径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结果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单位子网站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四)推进服务公开

1.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全面公开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严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要求,进驻单位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大厅办理接受监督监管,杜绝审批事项体外循环,推行一站式服务。各部门及时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等。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和管理运行,确保电子监察系统和业务通用软件系统畅通,制定并公开办事人员、办理事项、办事制度、办事流程、办事指南等。(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2.加强电子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平台的建设,开展网上预审、网上审批、网上投诉工作,逐步形成线上线下相辅相成、功能互补的政务服务集中办理新模式。(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3.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定全县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指导意见。教育、卫生计生、水电气、交通运输、通信、社保、环保、农业农村、文化、体育、科技、金融等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制定本行业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具体办法,依托政府网站搭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五)推进结果公开

1.对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结果,要以情况报告或图表图解的形式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公开。(牵头单位:县委目标督查室,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2.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估、开展网上调查等多种方式,对重大决策落实结果进行科学评估,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开评估调查结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牵头单位:县委目标督查室,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公共服务、国有企业、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脱贫攻坚、减税降费、价格和收费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时效。(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2.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负责处置的乡镇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要快速反应、及时报告,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三、完善政务开放机制

(一)建立政策解读机制

1.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对于出台的重要政策,起草部门应将文件代拟稿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2.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时,要通过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新闻专访、网上解读等方式,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依托新闻发布平台和新媒体定期宣讲政策制度,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县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二)社会关切回应机制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常态化工作机制,明确处理程序,落实处置责任,完善政务舆情应对联动机制,全面提升政务舆情应对处置能力。建立重大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重大舆情报告制度、责任落实制度、台账销号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和沟通协作,形成舆论应对引导合力。加强政务舆情的预警、分析、研判,在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推进重大工作时,要建立网络风险评估机制。(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2.对突发事件和社会关切的热点敏感问题,要严格履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制,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提升政府公信力、增强社会凝聚力。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涉及的政务舆情予以回应。其他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充分发挥网络评论员作用,积极开展正面引导,及时组织专家答疑释惑,坚决打击网络谣言。(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三)政府数据开放机制

以广元市云计算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为契机,构建政府公共数据共享平台,结合全市政务云和智慧城市建设,按照市政府数据迁移步骤和要求,统筹管理数据资源,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层级之间的数据互联共享和开放。建立政府统一数据资源开放目录,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分级开放机制,制定公共机构数据开放计划,发布公共数据开放标准,推动公共数据资源集中开放。优先推进脱贫攻坚、交通运输、教育、医疗、环境保护、旅游、文化、农业等领域政府数据开放,鼓励全社会充分开发利用政府数据,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牵头单位:县经信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四、优化融合政务公开渠道

(一)加强政府网站建设

1.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完成全县乡镇、县级部门网站整合,依托市级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实现集群化发展,提高政府网站集约化水平。组织各牵头单位加强政府网站重点栏目保障。(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2.主动融入全国政府网站“一盘棋”,将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及时推送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积极将本单位重要信息报送到县政府门户网站。(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3.对中央、省、市、县公开的重大政策信息,县政府门户网站要及时转载,发布涉及某个行业的政策信息,涉及到的部门要及时在子网站转载。强化政府网站同新闻媒体、新闻网站以及有新闻资质的商业网站的协同联动,通过合办专栏、专版等方式,推动网络媒体与政府网站同步发声,最大限度地提高政府信息的影响力。(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二)大力提高信息化水平

1.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重点通过市政府智慧政务集约化门户网站群,推进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积极配合市政府建立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推进公共性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优化整合,为全市政府系统非涉密业务网上运行提供统一支撑。(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2.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公开和服务体系,积极拓展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便民服务功能,实现数据互通,业务协同。推进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实行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做到利企便民。(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三)构建政务新媒体平台

加强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流程,管好用好剑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党政门户网站。加强官方新媒体“剑阁发布”“v剑阁”“剑阁手机报”等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监管,切实做好政务新媒体黑榜整治,提升全县政务新媒体整体水平。加强同中央、省、市上级主流政务新媒体平台的互动联动,努力扩大政务新媒体平台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将其打造成政务信息发布、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与网民沟通、提升便民服务的主流渠道和权威平台。(牵头单位:县网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明确责任分工,抓好措施落实,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各级各部门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要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和队伍建设,明确工作机构,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各牵头单位要常态化开展督察,按季度上报牵头范围内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二)健全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等工作制度,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对公开主体、公开范围、公开目录、信息内容、公开流程、公开形式、公开载体、公开时限等提出可量化、能核查、易监督的标准化要求。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系统梳理政策法规,细化明确不予公开的范围,对涉及国家秘密和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全部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并及时调整更新。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

(三)抓好教育培训。县委党校要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政务公开知识的培训,增强公务员的政务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要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每年通过举办培训班或交流研讨会等形式,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力争3年内对全县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

(四)加强考核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乡镇、县级各部门年度目标绩效管理内容,健全考核机制,加大分值权重,实行否定试计分,所占分值权重不少于4%,不低于8分。加强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推进政务公开督查常态化,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专项督查,推动政务公开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社会监督评议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职责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和剑阁经济开发区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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