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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总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第1号))

发布机构: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01-28 19:45 字体: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所有在春节期间去过湖北省尤其是武汉市等实行封城措施的重点疫情地区或密切接触过疑似病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要进行健康筛查并居家医学观察14天;去过省外其他地方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规定向所在单位详细报告行程,单位必须建立管理台账。

 

剑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总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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