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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

发布机构:县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18-10-11 16:38 字体: [ ]

固定价随机抽取公告

 

        项目编号:GD-2018-166

 

本项目经剑发改发〔2018132号文件批准建设,根据剑委办〔201788号文件规定,现通过固定价随机抽取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抽取竞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业主)

剑阁县司法局

项目名称

剑阁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剑阁县司法局

实施时间

90天(日历天)

工程规模(或标准)

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附件内容

工程量清单、图纸

其他


二、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未列入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企业。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企业资质等级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其它要求:1、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具有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装修施工员,装修质量员,安全员等押证施工到场,不得离岗,社保证明;参加本项目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中选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无重大责任安全和质量事故发生、无违规行为,投标过程中未被相关部门通报或处罚、无不良记录,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将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3、所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随机抽取。

5)为确保公平公正,所有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存在虚假行为,将取消资格且不予退还保证金,还将列入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黑名单三、报名及保证金

1)报名、获取文件、缴纳保证金网址: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子页(http://ggjy.cnjg.gov.cn)免费注册为招投标企业后登录,网上免费报名、下载文件,此为获取文件的唯一途径。

2)报名时间为:从 2018 10 12日发出公告之时起至 2018 1016 18 时截止。

3)提交保证金(到账为准)截止时间为 201810  1618时)。

4)工程发包价和保证金金额(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最高限价

(工程发包价)

保证金

(工程发包价的5%)

备注

施工1

固定价

342729.97

17136.50


四、发包方式:

 项目业主以谈判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

五、抽取活动地点: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龙江大道剑门大厦裙楼四楼

六、现场抽取程序:

1)签到起止时间:2018 10 17 15时至2018 10 17 15 30 分。

2)申请人须提交相关资料:

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企业资质证书 副本原件;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以上所需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3)资格审查: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在有关现场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提供相关资料经项目业主和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4)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随机抽取顺序号。

5)项目业主随机抽取1个顺序号作为中选号并发放中选通知书。

6)中选后3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将列入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黑名单

 七、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全称):剑阁县司法局

联系人:雍大庆    

联系电话:13698333678   15282045443

附件:固定价随机抽取申请函、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剑阁县司法局

                             2018 10 11

 

 

附件

一、工程(施工)固定价随机抽取申请函

(项目业主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工程名称)标段固定价抽取公告及其所有附件的全部内容,在完全理解并严格遵守公告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本次抽取活动。

我方声明:参加随机固定价抽取时所派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提供的申请材料全部符合公告所列要求,并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同时承担另外的工程(施工),否则自愿放弃抽取和中选机会。

如我方中选,我方承诺:

1、我方愿意完全按照项目业主通过固定价抽取公告、工程图纸、发包价清单、合同样本提出的要约及价格签订正式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施工)。

2、签订正式合同后,除不可抗力外,合同履行期间不更换项目负责人。

3、签订正式合同后,自愿将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我方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自愿接受项目业主没收保证金的处罚。

4、本申请函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以上为我方参加抽取的申请,如违反,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愿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无条件接受半年内四川省范围内市场禁入处理。

申请人:(盖单位章)

拟任项目负责人:(签字)

地址:

联系方式:

年月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姓名,必须是申请函中的项目负责人)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申请、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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