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剑府办发〔2019〕21号,以下简称《通知》)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剑阁县广坪乡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广坪乡新生街1号,邮编:628345,联系电话:0839-688702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剑阁县广坪乡人民政府认真按照《新条例》和《通知》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坚持政务公开工作与《新条例》学习齐头并进,把学习《新条例》作为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并组织全体乡、村干部学习《新条例》,以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意识。
(一)主动公开。2019年,我乡积极研讨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划分工作职责,明确分工合作。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4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0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8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5条;二是用其他方式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0条;三是严格公开权力责任清单、财政预算、财政决算、“三公”经费、公共资源配置、减税降费;四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0条;五是环境保护信息公开0 条;六是对重大舆情及突发事件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2019年,剑阁县广坪乡人民政府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了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成立了由组织委员罗辉同志任组长的广坪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由仲乔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按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广坪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涉及政府信息工作组织推进、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检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和形式、组织机构与工作分工、公开程序、保障措施等,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
(四)优化公开平台
一是政府门户网站。在剑阁县政府信息统一平台、剑阁县政务网及部门网站,公布乡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名单,各公开义务人的基本情况(机构设置、组织人事、办事程序等),开设了规范新文件、工作动态、村镇建设、乡镇建设、财政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政府人事任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数据等栏目。
二是政务公开栏。我乡设定了政务公开专栏,利用政务公开栏、宣传橱窗、宣传单等传统公开方式,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发布、更新政府工作动态信息,公开与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政府信息。
三是印发资料文件公开。将政务公开内容以文件或简报、宣传册等形式印发给部门和村,向全乡干部群众通报和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四是监督电话公开。对外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电话,及时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2019年,我乡按照《新条例》的有关规定,创新政府信息公开举措,努力提高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水平,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上下功夫,突出抓好权力运行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公开,加强对全乡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指导、协调工作。
1.加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的公开
推动学校、医疗卫生单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供水、供电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技能培训、社会服务等信息,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城乡社会救助等制度的公开。
2.进一步建立完善《新条例》相关实施细则
推进全乡各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加强督查考核培训指导工作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和指导工作,全面推进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
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乡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4.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离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工作开展中仍然存在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不够重视,没有严格按照要求全面、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的现象。为此,我乡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
(一)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加快推进编制行政权力清单工作,全面公开各类行政权力目录。二是在继续加强各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着力加大乡、村级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低保、救助、计生、文体设施建设、农业补助、农机补贴等涉及民生项目的监管公开,做到政策公开、资金公开、保障对象公开。
(二)不断完善平台和渠道建设。继续发挥政务微博、微信、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等渠道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建设,继续拓展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新形式,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营造良好的政府与社会公众关系。
(三)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在全乡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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