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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9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18-07-23 11:55 字体: [ ]

马晓燕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规范县城道路交通标识文明出行的建议》(第5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县着力改善交通环境,落实多项有效措施,在完善交通基础、规范交通秩序、引导安全文明出行等方面作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实施工程改造,提高通行能力。县公安局组织公安交警、住建、交通、城管等部门集中研究,对城区各路口交通导向标识进行优化规范,在县城城区无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施划“车让人”人行道,在隆庆街设置了左转待转区,有效提升了各路口车辆通行效率,切实营造了良好交通出行氛围。对隆庆街、南华街等街面狭窄的街道临时停车位进行调整,取缔临时停车位24处,在路面车辆流量相对较少的清江路至老加油站连接线处增设停车位40余处,同时,积极与县城区各部门、公司、酒店等协商,争取对外开放车位300余个。二是完善交通设施,规范交通秩序。今年年初,在隆庆街、剑门大厦安装了两套红绿灯灯控系统,并科学合理设置了交通信号灯通行时间,极大地提高了此路段的通行效率,有效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三是科学部署警力,强化维护疏导。按照高峰站点、平峰巡线的原则,县公安交警部门在交通流量大、易堵、易乱点位,及时采取“结对子”“包口子”“守线路”及延时上下班等措施,调整执勤警力,加强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和指挥。同时,在修城坝、沙溪坝、大仓坝每天安排8人在城区范围内,不定时开展城区秩序巡逻整治,对机动车、电动车、营运车辆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整治,确保交通秩序井然有序。四是坚持宣教结合,提升文明意识。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始终把交通安全宣传作为抓安全管理的首要工作,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县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充分发挥安全宣传主力军作用,强化重点车辆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使违法当事人牢固树立安全行车和文明驾驶的交通安全理念。

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在规范交通设施设置、优化交通资源配置、安全文明出行、消除安全隐患等方面全程跟进,高站位,细谋划,落实有效措施,着力提升交通管理服务水平,积极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最后,衷心感谢你在百忙之中关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希望你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理解交管工作,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建言献策。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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