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总指挥部(领导小组)公告 (第4号)

发布机构: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01-28 19:10 字体: [ ]

14天内所有湖北来广元及广元去过湖北的人员自身居家隔离的同时,其共同生活的亲属也要同步居家隔离,必须外出的,须报告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进行登记。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总指挥部(领导小组)

(广元市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1月28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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