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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乡镇事业单位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脱贫攻坚人才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19-07-26 10:49 字体: [ ]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部分乡镇事业单位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脱贫攻坚人才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乡镇事业单位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脱贫攻坚人才的公告》要求,结合报名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我县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脱贫攻坚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方式

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超过3:1(含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按照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执行。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

2.笔试于2019年 8月 10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综合知识》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考务工作由剑阁县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

4.笔试成绩于2019年8月19日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请报考者直接在网上查询。

(三)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在领取准考证当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剑阁县人事考试中心(县人才服务中心)审查。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仍在相应岗位服务的人员,本次计算政策性加分,服务时间计算至提交加分材料截止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在审查部门留存。

(四)面试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面试相关事宜由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二、领取准考证

(一)领取时间

 2019年8月9(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领取地点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剑阁县下寺镇南华街25号,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15办公室)。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前往领取,逾期不领取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笔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有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入考场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缴费

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

三、特别提示

(一)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他相关单位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6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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