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空气净化产品系列项目

发布机构:县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18-10-31 15:28 字体: [ ]

剑阁县鸿瑞环境设备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空气净化产品系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机构

抽取的公告

(环境影响评价类)

 

项目名称:空气净化产品系列项目

 项目编号:HBZJ-2018-6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空气净化产品系列项目

2、建设单位:剑阁县鸿瑞环境设备开发有限公司

3、建设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工业园区兴业大道563号

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租赁剑阁县瑞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厂房约1800平方米,购置注塑机、塑封机、水印设备、注塑机辅助设备共计20余台,新建四条生产线,主要生产佩戴式空气净化器,防尘口罩、空调空气净化器等系列空气净化产品。

5、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000000.00元。

二、抽取要求 

1、中介类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资质要求:国环评证乙级以上(含乙级)。

3、服务费范围:20000元。(含编制费、监测费)。

4、抽取方式及流程:

(1)业主根据自身项目特点,确定发包价格,发布公告,库内企业根据实际自行确定是否参与报名。

(2)库内参与报名的企业在公告截止时间前签到。正式抽取前随机选取1—3家代表检查抽取箱及号球是否完好。

(3)申请人按签到顺序随机选择号球作为备选号并由业主记录。

(4)业主随机在摇匀的号球内抓取一个即为中选号。

(5)发出确认通知书签订合同。

5、中选单位在接到中选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并报送有权审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

6、其它要求:编制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符合剑阁县环保局审批要求,并获得相应批复。

三、报名事项

该项目仅限剑阁县环境评估类中介服务机构备选库中机构报名参加,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中介机构参加摇号抽取报名申请书(加盖公章);

2、(1)法人代表及预留联系人本人参与报名与摇号的,提供法人及预留联系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2)法人代表及预留联系人本人不能参与报名与摇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3、报价单(注明费用组成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统一用A4纸打印(如有涂改,需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于抽取前现场报名、提交审核。

4、不提供资料、资料不齐、规定人员不到现场、规定时间不到现场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告时间

自2018年  11 日上网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 11    7 9    30 分止

五、抽取时间

2018 11    7 日(星期 三  )  9 30 

六、抽取地点

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剑阁县下寺镇龙江大道剑门大厦裙楼4楼)。

报名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18783458669)

梁先生(联系电话:18881299918

附件:1、中介机构参加摇号抽取报名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剑阁县鸿瑞环境设备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 10 月 31 日

 

附件:

中介机构参加摇号抽取报名申请书

 

剑阁县鸿瑞环境设备开发有限公司

兹有(项目名称),在贵公司公开摇号选取环境评估类中介机构,我公司符合该项目的摇号选取条件,现报名参加本次摇号。

特此申请。

 

申请中介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剑阁县鸿瑞环境设备开发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授权(被授权 人姓名:       职务         )为我方                       项目(项目编号:      )环境评估类中介结构抽取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

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此处粘贴法定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名称:                     (单位盖章)。

    期: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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