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鸿瑞环境设备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空气净化产品系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机构
抽取的公告
(环境影响评价类)
项目名称:空气净化产品系列项目
项目编号:HBZJ-2018-6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空气净化产品系列项目
2、建设单位:剑阁县鸿瑞环境设备开发有限公司
3、建设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工业园区兴业大道563号
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租赁剑阁县瑞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厂房约1800平方米,购置注塑机、塑封机、水印设备、注塑机辅助设备共计20余台,新建四条生产线,主要生产佩戴式空气净化器,防尘口罩、空调空气净化器等系列空气净化产品。
5、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000000.00元。
二、抽取要求
1、中介类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资质要求:国环评证乙级以上(含乙级)。
3、服务费范围:20000元。(含编制费、监测费)。
4、抽取方式及流程:
(1)业主根据自身项目特点,确定发包价格,发布公告,库内企业根据实际自行确定是否参与报名。
(2)库内参与报名的企业在公告截止时间前签到。正式抽取前随机选取1—3家代表检查抽取箱及号球是否完好。
(3)申请人按签到顺序随机选择号球作为备选号并由业主记录。
(4)业主随机在摇匀的号球内抓取一个即为中选号。
(5)发出确认通知书签订合同。
5、中选单位在接到中选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并报送有权审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
6、其它要求:编制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符合剑阁县环保局审批要求,并获得相应批复。
三、报名事项
该项目仅限剑阁县环境评估类中介服务机构备选库中机构报名参加,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中介机构参加摇号抽取报名申请书(加盖公章);
2、(1)法人代表及预留联系人本人参与报名与摇号的,提供法人及预留联系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2)法人代表及预留联系人本人不能参与报名与摇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3、报价单(注明费用组成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统一用A4纸打印(如有涂改,需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于抽取前现场报名、提交审核。
4、不提供资料、资料不齐、规定人员不到现场、规定时间不到现场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告时间
自2018年 11 月 1 日上网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 11 月 7 日 9 时 30 分止。
五、抽取时间
2018年 11 月 7 日(星期 三 ) 9 时 30 分。
六、抽取地点
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剑阁县下寺镇龙江大道剑门大厦裙楼4楼)。
报名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18783458669)
梁先生(联系电话:18881299918)
附件:1、中介机构参加摇号抽取报名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剑阁县鸿瑞环境设备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 10 月 31 日
附件:
中介机构参加摇号抽取报名申请书
剑阁县鸿瑞环境设备开发有限公司:
兹有(项目名称),在贵公司公开摇号选取环境评估类中介机构,我公司符合该项目的摇号选取条件,现报名参加本次摇号。
特此申请。
申请中介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声明: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 授权(被授权 人姓名: 职务 )为我方 “ ” 项目(项目编号: )环境评估类中介结构抽取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此处粘贴法定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名称: (单位盖章)。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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