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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总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第3号)

发布机构: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01-28 19:48 字体: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经县总指挥部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联防联控期间,县总指挥部未发出“停运”令前,全县公交车辆、出租车一律正常运营。

二、各公交企业对公交车辆必须实行每班次消毒。

三、公交车辆要加强管理,禁止乘客携带动物(宠物、活禽等)乘坐车辆。

四、全县公交企业要为驾驶人员配备口罩等防护用品,要求乘客佩戴口罩上车。


剑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总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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