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剑阁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

发布机构:剑阁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 2019-10-22 11:11 字体: [ ]

工程咨询类中介服务机构抽取的公告

项目编号:GCZX-2019-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500万元,计划实施三个子项目。

1、在剑阁县15个乡镇所在的15个行政村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四项指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即:生活污水处理率≥6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70%,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0%。

2、剑阁县13个乡镇“万人千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设置标识标牌、隔离防护网、界碑界桩以及水源地周边环境整治。

3、汉阳镇、城北镇等2个乡镇所在的七里村、新场村、新华村等7个行政村垃圾收集设施建设。

二、抽取要求:

1、中介类别:工程咨询。

2、资质要求:建筑或市政工程乙级及以上。

3、服务价格:2.0万元(含评审费)。

4、抽取方式:(1)业主根据自身项目特点,确定发包价格,发布公告,库内企业根据实际自行确定是否参与报名。(2)库内参与报名的企业在公告截至时间前签到。正式抽取前随机选取1—3家代表检查抽取箱号及号球是否完好。(3)申请人按签到顺序随机选择号球作为备选号并由业主记录。(4)业主随机摇匀的号球内抓取一个即为中选号。(5)发出确认通知书签订合同。

5、服务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单位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符合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要求,并获得相应批复。

三、报名事项:

该项目仅限剑阁县工程咨询类中介服务机构备选库中机构报名参加,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中介机构参加摇号抽取报名申请书(加盖公章);

2、(1)法人代表及预留联系人本人参与报名与摇号的,提供法人及预留联系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2)法人代表及预留联系人本人不能参与报名与摇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以上资料统一用A4纸打印,涂改无效,并装订成册于抽取前现场报名、提交审核。

四、公告时间:从2019年 10 月 22 日网上发出公告之时起至2019年 10 月24日上午 9 时 30 分截止。

五、抽取时间:2019年  10月 24 日 上午9  30分。

六、抽取地点: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剑门大厦裙楼4楼)

报名联系人:颜  莉

联系电话:13980163262

附件:中介机构参加抽取报名申请书

 

 

 

剑阁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10月22日

 

 

 

 

 

 

 

 

 

 

 

 

 

中介机构参加现场抽取报名申请书

 

剑阁县环境保护局:

兹有 (项目名称),在贵单位组织的公开抽取工程咨询类中介机构活动中,我公司符合该项目的公开抽取条件,现报名参加本次抽取活动,并郑重承诺所提供报名资料真实有效。

特此申请。

 

 

 申请中介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剑阁县环境保护局

本授权声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项目编号: )工程咨询类中介结构抽取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此处粘贴法定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名称:XXXX(单位盖章)

 期: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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