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12〕6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016年5月17日《关于深化全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研究,现指定你局负责我县寄递物流监督管理工作。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0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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