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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培育发展新消费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发布机构: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和就业分配科 发布时间: 2020-11-25 11:30 字体: [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培育发展新消费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川办发〔2020〕52号)精神,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消费的影响,顺应消费发展新趋势,培育壮大新消费,进一步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培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导向,将发展壮大新型消费、提档升级传统消费作为对冲疫情影响的重要举措,深入开展“七大消费行动”,促进消费扩容提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不断提升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

(二)行动目标

消费实现回补增长。加快释放被抑制、被冻结的消费,全市消费总量恢复增长,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到2022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500亿元,城乡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分别超过2.8万元和1.5万元。

新消费蓬勃发展。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到2022年,网络零售额超过36.5亿元。

消费环境持续优化。持续提高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消费安全度和消费体验舒心度。到2022年,培育一批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创建单位,以示范引领不断优化我市消费环境。

二、实施文旅消费提振行动

(三)丰富特色文旅产品。积极推进文化旅游与康养、体育、工业、教育等领域融合发展,拓展以生态旅游、康养旅游、体育旅游、工业旅游、研学旅游等为主的文旅新业态。促进文化旅游与现代技术相融合,发展新一代沉浸式体验型文化和旅游消费产品。打造一批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的演艺产品。创新举办大蜀道文化旅游节、广元女儿节等地方节庆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工作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参与,不再列出〕

(四)提升文旅智慧服务水平。利用广元旅游目的地运营平台和广元数字文化平台,对接“智游天府”四川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全市文化旅游咨询、宣传、推广等服务。加强A级旅游景区智慧化建设。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宽带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水平,拓展5G网络覆盖范围。优化文化旅游移动支付受理环境,推广新兴移动支付方式。在节假日及高峰期旅游消费集中时段,做好全市道路情况研判调度等工作。(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人行广元中心支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五)培育商旅文消费集聚区。开展步行街改造提升,发展集合多种业态的消费集聚区,打造不同层次、各具特色的知名商圈。推进商贸古镇、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和活化利用。应用“夜间景观+餐饮娱乐+休闲观光”的开发模式,加快武则天文化旅游区(一期)、广元大华1939民族工业遗址文创园建设。开展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文旅融合发展试点。实施休闲农业发展“美丽田园十乡百景”工程,打造一批农业公园、美丽休闲乡村和休闲农庄。培育旅游民宿精品,建设乡村民宿示范集群。推进国家、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创建天府旅游名县、省级文旅特色小镇。积极创建文旅消费试点城市、示范城市。(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实施信息消费提速行动

(六)加快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进以5G网络、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为重点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利用5G技术升级改造有线电视网络,建设完善广电视听云平台,加快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提质工程。推动实施“县县通5G”工程,2020年实现市县主城区5G网络全覆盖;到2022年,全市建设5G基站3000个以上。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降低农村信息网络使用成本,2020年实现所有行政村通光纤宽带和4G网络。(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七)加大新型信息产品供给。积极争取建设“一核多极”现代高科技摄影棚,打造影视文旅融合服务平台。推进智能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数字家庭产品、婴幼儿监护、适老化健康养老等新型前沿信息产品生产应用,逐步实现设备智能化、生活智慧化。实施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促进产品数字化升级。(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科技局)

(八)拓展信息消费服务新场景。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教育培训、养老家政、文化、旅游等新兴服务领域,提升教育、医疗等网络基础设施,扩大优质服务供给,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鼓励和支持以产业集群、商品市场、大宗商品、公共物流配送等实体为依托,建设电子商务第三方服务平台,实现网上信息发布、在线销售和结算,提升流通创新能力,促进产销更好衔接。推动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形成“大流通、大市场、大卖场、大休闲”发展格局。积极开展“企业上云”行动,到2022年,上云企业累计超过400家。(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四、实施健康消费提质行动

(九)开展新型养老服务。支持“一站多点、医养融合、养教结合”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探索“社区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出台《关于推进广元市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到2022年,市、县主城区基本建成居家“15分钟养老服务圈”。探索发展第三支柱个人养老保险,鼓励养老金融产品创新。到2022年,指导各县(区)至少建有1个智慧养老院或1个智慧养老社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广元银保监分局)

(十)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实施“健康广元”行动,推进川陕甘结合部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强与北京常春藤、华西医院等高端医疗机构的合作,加快发展高端医疗、健康管理等健康服务,规范发展医疗美容服务。开展服务百姓健康大型义诊、白内障复明工程等“健康消费惠民活动”,扩大绿色食品、防疫用品、卫生用品、健身器材等产品供给。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加快推进城市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到2020年,远程会诊系统覆盖100%县(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到2022年,覆盖50%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县(区)级医院的能力建设,到2020年底,县(区)综合医院50%以上达到三级乙等医院水平。建设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以国家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单位为重点,抓好森林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基地功能要素配置,建成星罗棋布、覆盖全域的森林康养基地集群。(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

(十一)提高体育消费水平。推广“运动处方”,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力度,鼓励场馆免费、低收费向群众开放,到2022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以上。融入“跑遍四川”等赛事活动,打造“大蜀道国际山地马拉松赛”“环大蜀道女子公路自行车赛”“女儿节凤舟赛”等特色自主体育IP品牌赛事,办好四川省第二届智力运动会和广元市第三届运动会。大力实施“体育+”行动,推进体育赛事、运动休闲、文体旅康融合发展,创建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1个,示范单位或示范项目2个,四星级体育综合体5个。(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

五、实施夜间消费创新行动

(十二)丰富夜间消费场景。鼓励各县(区)打造夜间消费示范街区,发展夜市、夜食、夜展、夜秀等。重点推进金橄榄广场、皇泽寺凤街、旺苍红场、昭化西市等夜间消费示范街区改造提升,打造广元大华1939民族工业遗址文创园。支持旅游景区、网红直播与“夜间经济”相结合,通过专业新媒体运营团队拍摄制作短视频,在抖音、今日头条等平台发布直播,吸引人气商气。到2022年,争取创建省级夜经济示范城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三)完善夜间消费配套服务。进一步优化公交线网,延长运营时间。适当放宽夜间外摆摊位限制,引导夜间摊位规范发展,设置夜市免费停车泊位,加快完善夜市集中区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配套设施,对重点夜市集中区实施动态监管,加强环境整治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清洁。包容审慎对待音乐俱乐部、驻场秀、酒吧等夜间文化娱乐业态。简化大型活动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对同一场地举办多场次相同内容的大型活动,实行一次许可。(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

六、实施时尚消费引领行动

(十四)创新培育时尚品牌。积极扶持文博非遗、体育赛事、创意设计、游戏动漫、超高清视频、音乐等潜力产业发展,推动产业数字化。积极参与成都时尚创意设计周。鼓励家具等特色产品与时尚潮流融合发展。大力推广“剑门蜀道、女皇故里、熊猫家园、红色广元”,形成广元独有文化品牌。(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五)鼓励时尚消费。鼓励知名商贸品牌在广元开设首店、旗舰店,开展新品首发活动,建立健全广元保税仓,争取设立市内免税店,带动全市免税购物方式,引导境外消费回流。(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财政局、广元海关)

七、实施传统消费升级行动

(十六)升级汽车消费。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共交通等领域推广应用,贯彻落实延续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至2022年底,鼓励发展新能源巡游出租车,到2022年底,市城区发展新能源公交线路1条。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充电桩、加气站等配套设施。积极发展消费金融,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汽车等消费信贷,稳步扩大个人消费贷款范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人行广元中心支行)

(十七)加快老旧小区改造。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停车库(场)、智能快件箱、文体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提升公共卫生、养老、托育、便民市场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结合各县(区)实际情况编制城镇老旧小区专项改造规划,完善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库,积极向上争取各类补助资金,统筹安排各类资金,加强对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的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十八)拓展农村消费市场。鼓励邮政、快递企业根据各县(区)实际情况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县(区)到乡的物流综合运输网络,降低物流成本,打通本地农产品外销通道。以实施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为契机,依托“7+3”优势农产品品牌资源,建设全市农产品电商营销平台,引导农村电子商务产业资源在线集聚。借助互联网大市场,发展原产地农产品直销、农产品预售、农产品跨境交易、采摘农业等新型模式,加强“农产品进城”渠道建设。深入开展消费扶贫,构建互联网企业与贫困地区合作交流平台,助推深度贫困地区特色优势农产品销售。(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八、实施消费环境优化行动

(十九)发挥政府引领作用。加大政府在公共卫生、文化教育、养老托育、大数据应用等公共服务领域投入,推动优质服务跨区域共享。以“政策+活动”为双轮驱动,强化政府引导,鼓励推出消费券。组织商贸企业积极开展重要节假日促消费活动,实现线上线下千企万店共同参与的格局。市、县(区)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积极支持引导新消费,对促进新消费的建设项目给予投资补助。强化区域联动,促进“广元造”产品进双城、走全国、出国门。市级有关部门可在现有相关专项经费中对参与国家、省、市涉及消费的创建活动并取得成功的单位给予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二十)强化市场秩序监管。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商品、春雷行动等专项整治。鼓励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四川省天府质量奖,开展广元市市长质量奖评选。鼓励开展家政服务业等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加快在文化旅游、医疗康养、金融服务、电子商务等领域开展标准研制。完善文化旅游市场联动监管机制,强化文化旅游市场巡管巡查和专项整治,推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和清单制管理,加快推进“信游广元”建设,实行文化和旅游信用惩戒公示,完善联合惩戒机制。深化“互联网+消费维权”模式,严格落实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公安局)

(二十一)完善消费信用体系。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优化提升线上消费环境,大力打击网络刷单炒信等黑色产业链。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完善消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为公众提供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和消费预警提示服务,稳步推进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九、保障措施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广元市推进新消费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构建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格局,推动解决新消费培育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及时跟踪评估落实情况,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促进新消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落实举措,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重要情况向市政府报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级有关部门)

(二十三)加强工作保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用好各类产业发展资金,加大对消费性服务业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的支持力度。加强形势研判,及时发现难点堵点,结合实际推动解决。(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二十四)加强舆论引导。及时总结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广泛宣传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导向,积极倡导绿色消费新理念,增强社会信心、引导消费预期,努力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8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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