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记者从省卫生健康委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我省卫生部门将从四个方面落实落细防控措施。
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强化守土有责,已发现病例的地方,重点做好防输出、防扩散工作;未发现病例的地方,严格落实防输入措施。加强部门联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
全面切断传染源。及早发现传染源,加强与电信、交通、公安等配合,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准确掌握武汉等疫情高发地区入川人员情况,做到追踪到人、登记在册、上门观察,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及时报告。及早报告疑似和确诊病例。严格落实首诊责任制,规范发热门诊管理,医疗机构发现疑似病例,立即进行隔离治疗和会诊,采集呼吸道或血液标本,并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24小时内对病例诊断类型、临床严重程度等信息进行评判。及早隔离密切接触者。指导首诊医疗机构第一时间按转运要求将疑似病例转运至定点医院救治,对密切接触者实行居家隔离或者在宾馆等指定场所隔离,严格执行与病例末次接触后14天隔离期限,加强密切接触者的随访服务,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者,立即报告并转送定点医院诊治。及早确诊疑似病例。加强定点医院实验室检测人员培训,提升病例快速准确诊断能力,在最短的时间确诊病例、排除疑似病例。严格执行疑似病例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1天)排除规则。
全面阻断传播途径。严格执行重点场所全覆盖体温测量,利用大数据和网格化管理手段,精准滚动摸排潜在传染源。加强城乡环境治理和病媒生物防治,严格重点场所消毒通风措施,严格管理集市和农贸市场,严厉打击贩卖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停止存在明显交叉感染风险的聚集活动,严格制止密闭环境内人员聚集娱乐活动。增强全民防范意识,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强化个人责任和自我防护,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村医作用,加强老年人群、基础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防护工作。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加强病毒变异和传染风险监测分析评估,及早预警疫情扩散蔓延风险,提出科学适度的应对措施,防止过度防护浪费宝贵的专业防护物资。
全面科学救治患者。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四集中原则,完善救治体系和运行机制,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所有疑似和确诊病例都转运到定点医院集中救治,市级定点和后备医院满足不了治疗需求时,再启动县级定点和县级后备医院集中救治。疑似及确诊病例严格实行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单人单间隔离治疗。严格执行患者预检分诊、院内诊疗、患者转运、医废管控等工作规范。坚持中西医结合,优化治理流程和方案,尽最大努力救治患者。加强重症患者救治,危重病例尽早收入ICU治疗,安排最强的专家团队全力救治重症患者,开展5G网络远程会诊,对重症病例实施动态评估,及时优化调整治疗方案,有效防治并发症,加强生命支持治疗,最大限度降低病死率。严格执行患者隔离治疗、医务人员戴口罩、着防护服等防护措施,防止医务人员交叉感染。四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推动各个市(州)加快后备定点医院建设,强化救治场所、医务人员、设施设备、药品器械、防护用品等贮备,做好随时收治患者的准备。(记者 石小宏)?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