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审计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和县委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并经县政府批准的2020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剑阁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4月7日至6月2日,对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剑阁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剑阁生态环境局内设4个股室,下辖2个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2019年末机构人员编制共计51名,2019年末实际在职人员43人。2019年剑阁生态环境局预算总额为5861.27万元,2019年剑阁生态环境局年终决算支出总额为5861.27万元。其中:当年支出决算数1484.9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下年4376.32万元。
2019年共收到中央、省、市、县投入生态环保专项资金4558.74万元。其中:上级财政专项资金3623.74万元,县财政下达2019年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资金935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方面的问题
1.预算编制还不够细化、准确。
2.决算报表编报个别科目不真实,账表不符。
(二)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个别差旅费填报列支不规范。
2.未按规定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再下达资金使用效率低。
3.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不够健全。
4.个别专项资金未下达绩效目标。
5.个别项目未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工作。
(三)内部控制及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1.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不规范。
2.个别项目资金支付缓慢。
3.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应收款项科目余额101.14万元超3年未发生变化。
4.财务核算不够规范,项目资金以领代支。
(四)项目实施方面的问题
1.个别项目未启动实施。
2.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分别进行了处理并提出了建议意见。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剑阁生态环境局已进行了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剑阁生态环境局自行向社会公告。
剑阁县审计局
2020年12月29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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