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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清明假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12-04-01 17:38 字体: [ ]

剑府办函〔2012〕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剑门关景区管理局,县级各部门:

按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现将《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清明假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你们,请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认真按照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清明节期间应急值守、防火防盗和公务用车管理等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文明的节假日。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广府办函201279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假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企事业单位:

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文明平安的清明假日,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严肃值班工作假日期间,各单位务必加强人员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带班领导务必在辖区内,值班人员必须在岗,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切实做好安全保卫维稳等工作

强化防火工作清明假日期间,祭奠扫墓春耕生产进山旅游等活动将急剧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引发森林火灾隐患增多,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要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各级政府行政首长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森林防火工作,把防火责任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强化野外火源管理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尤其是对森林火灾多发区烧纸钱点香蜡燃放鞭炮等行为要进行治理和疏导要倡导用献花植树网上等文明环保安全的祭祀形式林业民政部门要加大违规用火整治力度旅游部门要加强对野炊篝火等野外用火活动的引导和管理农业部门要引导农民科学处置秸秆和田边地角的杂草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森林消防法律法规各级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保持高度戒备,落实好防火值班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要科学组织扑救工作,迅速将森林火灾隐患消灭在初发阶段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除值班车辆外,一律封存严禁领导干部私自驾驶公车,严禁利用职权向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并擅自驾驶,严禁公务用车参与清明祭祀探亲访友外出旅游等公车私用行为

 

 

一二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清明  安全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41 

(共印120份)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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