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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抽调剑阁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的通知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16-05-05 17:05 字体: [ ]

剑府办函〔2016〕42号


县级有关部门:

为做好全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下列单位(见附表)抽调22人到剑阁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被抽调人员要政治素质好,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脱离原单位工作,能及时深入基层指导工作;熟悉计算机操作;年龄不超过45岁;服从普查办工作安排。被抽调人员的工资、福利由原单位负责。

 

附件:各单位抽调人员名额分配表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4日

附件

 

各单位抽调人员名额分配表

 

县统计局3人  县委宣传部1人   县委农工委1人

县农业局2人  县林业园林局1人  县水务局1人

县农机局1人  县国土资源局1人  县公安局1人

县人社局1人  县市场监管局1人  县教育局2人

县卫计局1人  县交通运输局1人  县民政局1人

县住建局1人  县经科信局1人   县文广新局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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