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2017年度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审计结果
(2018年11月12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6月19日,剑阁县审计局对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东宝镇政府2017年度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进行了就地审计,并对县国土资源局、县农投公司等5个单位相关事项及西阳、迎春等3个村财务收支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为一级预算的事业单位,职工19人,机构设有综合股、财务股等五股室。主要负责土地转用报审,制定我县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拟定、审查、指导、监督方案的实施等管理工作。
(二)项目批复、实施完成及管理情况
2017年度共计实施了西成客专剑门关站站前广场等45个项目,其中:杨家河水库扩建工程包括淹没区、枢纽区等五个区域,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淹没区土地面积773.83亩,实际完成房屋拆迁、土地及附着物补偿分配22730063.11元,安置人口34人。县剑雄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业主,县地籍地政事务管理所负责土地勘测定界,镇林业站负责林地勘测及核算,县征收中心负责实施方案的申报、发布公告等工作,东宝镇政府具体实施方案的分配、补偿等工作。
(三)财务收支情况
1、2017年资金收支情况
(1)2017年财政补助收入(支出)145129277.03元。
(2)非财政预算的代征项目收支情况。2017年收入32967185.60元,支出34218399.27元,累计结余10377828.80元。
2、杨家河水库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收支情况
项目收入24903324.46元,项目支出24816863.46元,截止2017年底余额(代管资金)86461.00元。截止2018年3月底余额(代管资金)83933.00元。
此次对西阳、迎春等4个村、农户26户房屋拆迁、土地及附着物进行了审计调查,对未拆除的17户补偿户房屋进行了丈量及复核(约占项目总数的65%),涉及资金156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基本执行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流程。资金收支基本真实、实行了专账核算,财务核算较规范。但审计也发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项目执行、资金使用等方面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项目执行方面的问题
1、未严格执行审批方案
(1)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省批部分项目未实施、存在细项调整,县批项目部分未报批、超批复
(2)东宝镇政府核算分配超县审批方案204801.53元
2、拆迁补偿费用计算方面的问题
(1)违规多计重计补偿费用121384.00元
(3)附着物未严格按补偿标准计算
(4)县审批方案统计表中部分附着物补偿计算规格分类不细化
3、补偿林地未勘测丈量
4、东宝镇政府征地工作已完成,未落实补偿方面的问题
5、合同履行方面的问题
(1)未履行合同约定,多计房屋拆迁补偿奖励金100000.00元
(2)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未执行协议约定,将土地补偿款直接拨付东宝镇政府
(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1、违规收回应补农户易地搬迁补助资金60000.00元,用于村道路建设
2、挤占、挪用、滞留财政资金
(1)挤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项目工作经费313606.53元
(2)挪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及工作经费846458.39元
(3)东宝镇政府滞留房屋拆迁及征地补偿安置资金6636227.31元
3、违规支出141328.00元
(1)迎春村村委会未经村民大会通过,将土地补偿费工作经费130000.00元用于该村村道工程款支出
(2)村级账务白条报账11328.00元
(三)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内控制度不健全方面的问题
(四)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1、无票据列支费用203687.92元,其中:多拨付剑阁县社会事业保险局保险费100629.32元
(1)东宝镇政府无保险费发票支出,其中:多拨付县社会事业保险局保险费100629.32元。
(2)迎春村、西阳村无据列支报刊费各6500.00元。
2、做账不及时
3、明细账登记不明细
4、支出附件不完整
(五)其他方面的问题
1、合同签订不规范
2、签字手续不全
3、拆迁房屋影像资料不全
4、会议记录不详实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我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存在问题作出了申报土地审批手续,拆迁补偿费用计算整改等相应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征拆部门应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执行房屋拆迁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及程序;严格执行土地审批程序等七条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十分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多次召开会议,制定整改措施,要求有关单位尽快整改。目前正对拆迁补偿资金专账进行调整、规范完善,指导、核实补偿费计算兑付、失业保险费执行、弥补拆迁补偿影像资料等事项。审计整改报告将于2018年11月3日前送至剑阁县审计局。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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