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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附件:1.《取消、调整和保留的省市县联审项目目录》2.《取消、保留许可限额的省市县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2日剑府办发〔2016〕24号附件.doc
201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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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剑阁县供销联社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剑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表.xls
201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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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农业农村局开展“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6月5日,第47个“世界环境日”当天,为切实贯彻“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这一2020年中国主题,剑阁县农业农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以综合利用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积极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环境保护宣传活动。活动采用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悬挂张贴宣传标语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202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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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于2018年1月1日实施。针对企业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新水法加大了违法排污的处罚力度,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可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近日,剑阁县环保局以新《水污染防治法》实施为契机,重拳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开出新《水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的第一张罚单,极大程度震慑了违法企业。1月17日,广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在对某污水处理厂开展监督性监测时发现,该厂出厂水质总氮
2018-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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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葬有关情况进行了解,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准备。感谢你对我县殡葬事业的关心!(联系人:涂丽 联系电话:0839-6601165)剑阁县民政局2020 年10月27日
剑阁县民政局
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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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群工局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群工局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xls
201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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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县防汛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告,各防汛责任人应切实履职尽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1.剑阁县水库防汛安全责任人名单 2.剑阁县重点防洪城镇防汛责任人名单 3.剑阁县重点区域防汛责任人名单 4.剑阁县重点江河水电站防汛
201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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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剑阁县就业局副局长刘剑生协同相关人员对柳沟片区公益性岗位就业情况进行核实查证。经核,2019年下半年,柳沟镇及村级公益性岗位人员19人,其中交通协管员2人、绿化工1人、清洁工10人、清运工3人、保安2人、民政协理员1人。核实中,刘剑生要求:一是要保证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发放情况已经落实,确保每一位在岗人员工资按时到位,无一人遗漏;二是要紧跟核实,是否公益性岗位人员申报岗位
剑阁县人社局
201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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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剑阁县元山初级中学校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元山中学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表.xls
201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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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立足职能,深入开展质量提升工作,着力升级“剑阁造”品牌质量。一是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制定《剑阁县开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企业为质量提升主体,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控制水平。二是质量标杆企业带动。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不断提升决策者、经营者、管理者、生产者质量意识
2018-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