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剑府通〔2024〕22号为保障我县交通设施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启动剑阁县宝龙大桥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及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于剑阁县下寺镇下寺社区、雷鸣社区(详见附件),拟征收面积约20亩,实际征收范围、面积、权属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为准
县政府办
2024-05-08
-
剑府通〔2024〕23号为保障我县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启动DAF-3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及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于剑阁县开封镇白兔村(详见附件),拟征收面积约9亩,实际征收范围、面积、权属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为准。二、征收目的
县政府办
2024-05-08
-
⑴狠抓标准化规范运行。一是持续完善交易场所标准化建设,在专家通道加装安全探测智能门,扩容电子评标室、监控室的电脑内存,确保专家进场安全透明、评审规范高效。二是持续抓实交易流程设置和交易过程服务标准化建设,对标新出台的《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标准(试行)》,全面梳理交易服务流程,并以文件形式将采购规程、采购人指南发放至县级相关部门与各乡镇,提高采购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规范操作率。三是持续推进…
县行政审批局
2024-05-15
-
5月14日,剑阁县交通运输局召开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会。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和省、市、县纪委监委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交通运输系统集中整治工作重点。会议指出,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
县交通运输局
2024-05-16
-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施行)》(川医保规〔2021〕22号)、《广元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准入经办规程》(广医保〔2018〕80号)等规定,我局按照评估内容对广元贝尔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剑阁县下寺一店进行了资格审查和现场评估,评估
县政府办
2024-05-17
-
剑阁县立足“项目攻坚年”,紧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竣工联合验收等要素保障,做优“全流程”“全网办”“全链条”政务服务,助力工程建设项目“加速跑”。(1)做优“全流程”服务。全流程开展联动服务,落实清单管理、项目审批指导书、专员服务、三单合一、全量回访工作机制,全量收集重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进度、审批进度及需求,建立实施
县行政审批局
2024-08-23
-
已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经营企业查清问题原因,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详见附件。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特此通告。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9
-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快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的通知要求,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于8月21日召开了由行政审批局、税务局、公安局、人社局、卫健局、医保局、消防支队等责任单位参加的“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推进会。本次会议针对关联性强、办理量大、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多个事项集成办理,围绕简化业务流程,以便民利民为宗旨,切实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政策落地落实
县市场监管局
2024-08-30
-
结果均符合纳入定点医药机构条件。现对该医药机构进行公示。如对该医药机构纳入定点医药机构存在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剑阁县医保局医药服务股,联系电话:0839-6600023,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南华街25号。公示时间: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11日剑阁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9月4日
剑阁县医疗保障局
2024-09-04
-
近日,四川文明网公示 2024年度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双试点”建议名单广元市剑阁县 荣幸入选历史文化遗产综合保护利用试点县
剑阁文旅
2024-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