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信息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开展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机构专项检查指导

    <font color='red'>剑阁县</font>卫生健康局开展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机构专项检查指导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切实提升体检服务质量,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线,自7月1日全县体检机构调整后,剑阁县卫生健康局迅速行动,强化监管。7月4日,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郭宏杰带领局综合监管股、医政股、宣健股、疾控股等职能股室负责人及卫生监督站执法人员,前往下寺镇中心卫生院开展专项检查,保障新调整的体检机构规范有序运行

    县卫生健康局 2025-07-07

  • 政务信息 《剑阁县闻溪河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一、规划概要规划名称:剑阁县闻溪河综合规划规划地址:四川省剑阁县规划范围:闻溪河流域共涉及2个县(区)9个镇,流域总面积534km2。本次规划范围为剑阁县闻溪河流域,涉及剑阁县8个镇,规划面积531km2

    剑阁县水利局 2025-07-14

  • 政务信息 剑阁县国省道公路养护段:开展“夏日送清凉”系列慰问活动

    <font color='red'>剑阁县</font>国省道公路养护段:开展“夏日送清凉”系列慰问活动 近日,剑阁县国省道公路养护段慰问组一行深入盐店镇鲜花村、依山村及基层养护站开展“夏日送清凉”系列慰问活动。心系驻村工作队,关怀砥砺前行。在盐店镇鲜花村、依山村,慰问组认真听取了驻村工作队近阶段的工作情况汇报,仔细查看了工作日志、产业规划、考勤表等驻村帮扶资料,详细了解了驻村工作队员的思想和生活状况,充分肯定了他们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展现出的坚韧毅力和无私奉献精神,并集中发

    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11

  • 政务信息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川(2019)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000154号)

    因向继云、赵君保管不善,将川(2019)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00015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坐落于剑阁县普安镇鹤鸣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声明人:向继云、赵君2025年7月16日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07-16

  • 政务信息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川(2020)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000050号)

    因汪晓凤、杨培华保管不善,将川(2020)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00005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坐落于剑阁县普安镇。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声明人:汪晓凤、杨培华2025年7月15日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07-16

  • 政务信息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长江生态问题整改销号信息的公示

    面向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联系人:杨定兴联系电话:0839-6600844联系地址: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汉德街05号。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4日

    县住建局 2025-07-24

  • 政务信息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5年第三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公示

    0839-6621887意见收集人: 魏静 何友志 邮箱:354102353@qq.com联系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南华街63号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4日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08-04

  • 政务信息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川(2024)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439420号)

    因杜成斌保管不善,将川(2024)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43942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坐落于白龙镇唐家村三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声明人:杜成斌2025年8月4日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08-04

  • 政务信息 剑阁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剑府通〔2025〕48号)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剑阁县双均机动车辆检测站项目建设,主要用途为其他商业服务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本公告发布后,由剑阁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组织普安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于2025年8月25日开始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

    县政府办 2025-08-06

  • 政务信息 剑阁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剑府通〔2025〕49号)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物流运输气液电能源综合服务站项目建设,主要用途为物流仓储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本公告发布后,由剑阁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组织普安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于2025年8月25日开始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

    县政府办 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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