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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剑阁县司法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县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情况统计和公示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单位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如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及时向剑阁县羊岭镇反馈。联系人:左德王联系电话:0839-6528071剑阁县羊岭镇人民政府2025年3月3日
羊岭镇人民政府
202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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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czwfw.gov.cn/jiq/front/transition/ywTransToDetail?areaCode=510823000000&itemCode=511A35005001-510823000000-000-12510721680415196C-1-00&taskType=1&deptCode=12510721680415196C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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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czwfw.gov.cn/jiq/front/transition/ywTransToDetail?areaCode=510823000000&itemCode=511A0046800003-510823000000-000-12510721680415196C-1-00&taskType=1&deptCode=12510721680415196C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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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参与审核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人防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四、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制订城市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五、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
剑阁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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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正当理由的,经行政审批后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强制执行决定书。根据中止和终结执行的适用情形,做出中止或终结执行决定。3.执行责任:人防主管部门或授权的执法机构组织强制查封施工现场,制作并张贴强制执行公告,限期当事人办理。4.事后监管责任:现场检查对危害人民防空安全行为的改正情况,恢复情况;申请人民法院对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进行强制拆除。5.其他责任: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2017-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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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剑阁县司法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公示备案统计工作的通知》(剑司发〔2023〕 1 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如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及时向中共剑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反馈。联系电话:0839-6602879联系人:张群雁附件:1.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
中共剑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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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将我队2023年3月办理的行政处罚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 4月 17日附件: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处罚信息登记情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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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将我队2023年4月办理的行政处罚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 4月 26日附件: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处罚信息登记情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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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将我队2023年6月办理的行政处罚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 6月 30日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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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将我队2023年7月办理的行政处罚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 8月 7日
县政府办
2023-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