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价等情况进行现场综合考评打分,并现场签字确认。按照现场考评打分和综合评定,拟认定广元瑞亨职业培训学校等12所职业培训机构为我县2025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承训入库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5日至6月1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单位(个人)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举报或反映。联系方式: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培训股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6-05
-
享受剑阁县2025年春季“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4日,公示期5天。广大群众如对拟享受补助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剑阁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纪检监察组、剑阁县农业农村局反映。监督部门:剑阁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839-6621550联系地址: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2025-06-20
-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就业见习制度,规范就业见习管理,促进我县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根据《剑阁县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剑人社〔2023〕112号)规定,经自主申报、现场考察、综合评估等程序,现拟认定剑阁县杨村镇卫生院等4单位(详细名单见附件)为剑阁县就业见习基地。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7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单位(个人)情况持有异议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6-23
-
共建产业园(改扩建)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新建校舍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学生宿舍设计方案》《四川省剑阁中学校校舍维修及功能室改造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剑门关大道电力线路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及效果图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7月16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联系人:何女士联系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57号五楼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5-07-09
-
为确保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精准使用,经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自主申报调整需求,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情况公示如下:行业主管部门调整金额(万元
剑阁县财政局
2025-07-0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剑阁县普安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城市更新项目设计方案》总平面图、鸟瞰图及节点图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9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反映。联系人:何女士联系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57号五楼联系电话:0839-6607630邮政编码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5-09-16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现将《广元市剑阁县白龙镇BL-C-a-24等三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详见附件)进行公示。若您对该调整方案有意见,应在公示期内向剑阁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5-09-16
-
”定点零售药店。本次“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服务期限为3年。公示期: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0月30日。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剑阁县医疗保障局提出书面意见。地址:剑阁县政务中心医保窗口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39-6600031剑阁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10月24日
剑阁县医疗保障局
2025-10-24
-
根据《广元市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遴选方案》文件精神,经定点零售药店自愿申请,县医疗保障局按照资格审查、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国药控股广元医药有限公司剑阁县关爱大药房分公司纳入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本次“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服务期限为3年。剑阁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11月4日
剑阁县医疗保障局
2025-11-04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广元市剑门关镇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剑阁县畜禽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方案总平面图及鸟瞰图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1月1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反映。联系人:张女士联系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57号五楼联系电话:0839-6607630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5-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