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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1年(5月29日-6月4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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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1年(6月5日-6月15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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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1年(6月5日-6月15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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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情况向社会公示。附件:2020年度剑阁县劳务派遣单位年审情况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6月21日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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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1年(8月16日-8月24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县政府办
202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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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1年(8月25日- 9月8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县政府办
202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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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1年( 8月25日- 9月8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县政府办
202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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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1年(9月9日- 9月23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县政府办
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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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1年( 9月9日- 9月23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县政府办
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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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1年( 9月24日- 10月20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县政府办
2021-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