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4年(9月13日-9月14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4-09-14
-
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4年(8月5日-8月9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4-09-14
-
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4年(8月5日-8月9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4-09-20
-
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4年(9月23日-9月27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 名称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4-09-27
-
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4年9月18日-9月27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4-09-27
-
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办2024年10月09日至11 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
剑阁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10-11
-
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4年(10月8日-10月12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4-10-12
-
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4年(10月14日-10月18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4-10-18
-
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4年10月12日-10月18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 名称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4-10-18
-
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4年10月18日-10月25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4-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