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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3月5日-3月14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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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3月18日-3月20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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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3月17日-3月20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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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3月24日-3月28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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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3月24日-3月28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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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3月24日-3月28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建设项目名称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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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3月31日-4月3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建设项目名称
县政府办
202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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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4月7日-4月11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建设项目名称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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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4月3日-4月11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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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4月3日-4月11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5-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