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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4月14日-年4月18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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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 4月11日- 4月18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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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4月14日-4月18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建设项目名称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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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4月21日-年4月29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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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办2025年5月7日至8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
剑阁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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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5月6日-5月9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建设项目名称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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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5月7日-年5月13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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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 5月7日- 5月13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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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5月12日-5月16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建设项目名称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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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 5月20日- 5月22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5-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