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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5月14日-年5月22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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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5月12日-5月16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建设项目名称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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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5月23日-年6月4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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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 5月27日- 6月4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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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6月9日-6月13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建设项目名称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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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6月4日-年6月13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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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 6月17日- 6月20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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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6月16日-年6月20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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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6月30日-7月4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建设项目名称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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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6月25日-年7月4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县政府办
2025-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