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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 6月24日- 7月4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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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 7月7日- 7月11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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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7月4日-年7月11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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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7月14日-年7月18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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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7月21日-年8月1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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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7月28日-8月1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建设项目名称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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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7月30日-8月8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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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 8月4日- 8月8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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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8月18日-8月22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建设项目名称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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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8月12日-年8月29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