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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管理,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行为,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质量,促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现将考核情况予以公示。剑阁县剑门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二级):位于剑阁县普安镇海螺包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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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2月25日-2月26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应急管理局
202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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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东西部协作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第一批)、东西部协作资金(第一批)、职业技能提升资金(第一批)拟拨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9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上的单位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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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相关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3月3日-4月10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集中公示。 剑阁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4月15日
剑阁县应急管理局
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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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东西部协作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第二批)、东西部协作资金(第二批)、职业技能提升资金(第二批)拟拨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上的单位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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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因前期资料交接不及时造成2024年6月17日-6月21日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法人)情况未及时公示,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4年(6月17日-6月21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补充公示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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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4月,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排查,经排查,目前未发现在用的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现就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发现在用的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欢迎广大群众来电或来信反馈。联系单位: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
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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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1〕3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办理的“任大君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采砂活动案”行政处罚情况予以公示。如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及时向剑阁县水利局反馈。联系人:陈俊威联系电话:0839-6602347
剑阁县水利局
202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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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1日8:00—2月6日18:00)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特别是我县驻外流动党组织及剑阁籍在外人士纷纷踊跃捐款捐物,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你们的善举充分体现了社会大爱和守望相助的精神。现将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社会捐赠第一批物资统一调配情况和社会捐赠资金第一批支出情况公示
剑阁县红十字会
202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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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3日12:00—3月27日12:00)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特别是我县驻外流动党组织及剑阁籍在外人士纷纷踊跃捐款捐物,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你们的善举充分体现了社会大爱和守望相助的精神。现将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社会捐赠第七批物资统一调配情况和社会捐赠资金第七批支出情况公示
剑阁县红十字会
2020-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