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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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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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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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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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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关于落实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广财社〔2019〕89号)规定,现将拟拨付2021年第一季度就业创业、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资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电话或者当面实名向县人社局就业促进培训股反映。联系人:张森;联系电话:0839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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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广财社〔2019〕89号)和乡村振兴、东西部劳务协作等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就业创业、乡村振兴、东西部劳务协作等资金拟拨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至
县政府办
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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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剑阁县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笔试政策性加分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24日—2022年6月30日)以实名方式通过书面或电话反映,并提供必要调查线索。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6601296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南华街25号剑阁县人事考试中心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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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川财社[2020]163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社〔2021〕97号)要求,现将剑阁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情况进行公示(详情见附件)。如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及时向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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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剑阁县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2日)以实名方式通过书面或电话反映,并提供必要调查线索。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6601296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南华街25号剑阁县人事考试中心
县政府办
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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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的通知》(广人社发〔2022〕2号)和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就业创业、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补助等资金拟拨付情况进行公示
县政府办
2023-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