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基本信息
标题 有房产证如何办土地证
写信时间 2016-01-15
书记你好 我房子就96年买的,当时只办理了房产证,有地契,没办理土地使用证。现在打算卖房。不知道如何土地使用证办理。去了政务中心几次,老是资料不齐,具体也没说清楚要些什么资料。特在网上咨询下,具体要些什么资料。请给予帮助。谢谢!
信件的处理结果
  • 王先生你好: 你在书记信箱关于场镇房屋有房产证无土地过户问题办证咨询件已收悉,现将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你所反映的情况,属于《剑阁县城乡建房遗留问题处置办法》第九条可处理的情况。根据你所述情况,我中心国土窗口建议你按以下方式办理相关手续。 请你到你房屋所在地普安镇找国土资源管理所,按以下步骤办理: 第一步:首先到住建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第二步:再到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按《遗留问题处置办法》进行公示。 第三步:公示若有异议,不能办理。公示若无异议,国土资源局拟定处置方案报县政府审批。 第四步:县政府审批同意后,办证户按审批意见缴纳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出让合同。 第五步:办证户凭已过户房产证、公示结果、地籍调查、完税证明等资料在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关于收费标准:根据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剑阁县国有建设用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的通知》剑府函[2015]28号文件中征收标准:划拨土地上商业、住宅办理出让的,按房屋建筑面积及本标准征收土地出让金。 收费标准:出让金额=出让金标准×建筑面积×年限系数 划拨土地住宅用房缴纳土地出让金标准: 一类:168元每平方米 二类:118元每平方米 三类:86元每平方米 四类:63元每平方米 因我们不了解你房屋所处的位置及你所需要的办理情况,建议你可以到普安国土所咨询。希望我们的建议对你办证有所帮助。我中心坚持以“阳光便民、廉洁高效”的宗旨为民服务,欢迎你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顺祝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政务服务中心督查股联系电话:6602502 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联系电话:6602542 普安国土所联系电话:0839—6620334 13551643353(李坤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