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基本信息
标题 残疾人药品领用
写信时间 2024-01-27
我母亲许述清长期服用精神病类用药。因为我为父亲生病及办丧事错过了去万隆医院领用精神病药物的时间,现不能领用我母亲的药,希望领导能给予关怀,与残联方面沟通,帮助一下我们这个贫穷的家庭,让我母亲能有药喝,谢谢领导的关怀。
信件的处理结果
  • 倪先生:您好!您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县长信箱》中关于您母亲精神病服药的来信已收悉,我会高度重视,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母亲于2023年8月24日在县残联康复股开具的到万隆精神病医院领取价值1200元的精神病服药介绍信,目前您已领取了价值478.83元的药物,还有剩余未在2023年度之内领取完,现已过期作废,为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2024年的精神病服药项目已开启,请你带上乡镇的申请表、服药人的残疾证复印件、本人的病情证明及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县残联康复股重新办理申请。

    以上回复我单位康复工作人员于01月29日10:40电话告知于您,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请联系县残联康复股,电话:0839-6602078。回复单位:剑阁县残疾人联合会,回复时间: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