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司法局2017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2018-02-27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县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切实加大公开力度,不断规范办事公开和政务公开,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全过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2017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责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我局按照《条例》要求,真正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一项重大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一步明确了各股(室)、处、中心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结合自身实际,重新制作安装了政务公开栏。更新了《剑阁县司法局政府简介》、《剑阁县司法局内设机构职能简介》和局领导班子成员情况及公证业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流程等,促进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

(二)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在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全局干部职工会上,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解读重点内容,做到学懂、学透,了解并掌握政务公开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引导全员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活动;充分利用简报、宣传栏、宣传材料对《条例》立法精神、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进行广泛宣传。通过交流讨论和宣传,使大家充分了解和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规定,提高了维护和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在全局形成了一种“学条例、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完善和规范有关制度。为切实把《条例》贯彻好、执行好,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局内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把政务公开融入各项工作之中,逐步建立健全公开评议、监督、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等有关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为单位和人员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做到了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动公开。对近几年来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编目和更新,突出重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为: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公证办事指南和流程;法律援助办事指南、流程和申请的审查;部门职能、职责,办公地点及通讯方式;监督电话、电子信箱;以及按照规定应公开的其他信息。信息公开主要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后台司法局子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公开栏及编印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传单等载体和方式进行主动公开。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4条,其中,县政府门户网站后台司法局子网站等政府网站2017年度共发布各类信息165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96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23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对于个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将依程序公开,提供《剑阁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申请要求依程序给予答复。2017年,我局未收到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信息。

我局存有的涉密级文件,均进行了妥善保管,对少数内部涉及不能公开的内容,我局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禁止网上传送、留存或公开密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度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有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提高。

今后,我们将采取如下几点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继续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后台司法局子网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使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便民利民上更加灵活多样;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加大落实力度;四是继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增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量。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

 

                                                  

剑阁县司法局

2018年2月24日

 

 

 

 

 

 

 

 

 

 

 

 

 

 

 

 

  剑阁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8年2月24日印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剑阁县司法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363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4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96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33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

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单位负责人:伏大江      审核人:伏大江         填报人:张丽    

联系电话:15282045443          填报日期:2018年2月24日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剑阁县司法局          

分项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同一条信息只能在以下8项中选择1项,不重复计算)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与“总表”中的数据一致,应等于以下8项数据之和)

131

(一)概况信息数

1

(二)计划总结信息数

(三)规范性文件信息数(与“总表”中的数据一致)

(四)工作动态信息数

128

(五)人事信息数

1

(六)财政信息数

(七)行政执法信息数

(八)其他信息数

1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围绕“稳增长”推进公开情况

经济预期引导

信息公开

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出台的重要财政政策、就业创业政策开展解读次数

对发现的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的回应数

是否按月公开财政收支执行总体情况、财政收支重点科目完成情况和增减变动情况

组织召开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次数

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经济指标数据次数

是否公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减税、降费、降低

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减税降费政策及其贯彻执行情况的公开数

中央、省、市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和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用地用矿、物流运输、制度性交易等成本的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公开数

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缓缴社保费等政策及执行情况公开数

重大建设项目

信息公开

围绕2017年“项目年”工作方案,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项目基本信息等情况公开数

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和社会效果等情况公开数

公共资源配置

信息公开

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类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交易过程、成交及履约等情况公开数

PPP项目信息公开

PPP相关法律政策、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回报机制,以及项目进展、专家库、咨询机构参与项目情况等公开数

(二)围绕“促改革”推进公开情况

“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公开数

是否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政策文件的废止情况公开数

政策文件失效情况公开数

随机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公开数

服务事项上网办理数

国资国企信息公开

国有产权交易、增资项目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公开数

是否按月公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

是否按年度公开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指标,包括经济效益、盈利能力、资产状况等情况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

蔬菜、水果、生猪等农产品价格公开数

惠农政策公开数

财税体制改革和

审计信息公开

地方政府债券、税制改革相关政策公开数

营改增政策、改革进展及成效等公开数

是否公开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审计整改结果

相关收入表及支出表是否按要求公开到相应款级或项级科目

是否公开本级和本部门(单位)“三公”经费的预决算财政拨款总额和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

脱贫攻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等领域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开数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数  

县区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公开数

(三)围绕“调结构”推进公开情况

发展新产业、培育

新动能信息公开

围绕推进制造强市建设、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发展、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新动能相关情况公开数

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政策等执行情况及结果公开数

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

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公开数

是否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

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

工作信息公开

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蔬菜、肉类、粮油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消费情况和价格走势情况公开数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公开数

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质量执法、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召回及后续处理情况公开数

(四)围绕“惠民生”推进公开情况

 

扶贫脱贫和社会

救助信息公开

是否属于贫困县

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公开数

困难群众救助情况公开数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开数

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政策公开数

就业社保信息

公开

促进就业创业方面的法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信息、职业供求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就业需求信息等公开数

社会保险法规政策、办理流程,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涉及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医院和药店名录、社保关系转续经办机构等社会保障信息公开数

是否定期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及待遇享受人数

环境保护信息

公开

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信息公开数

重污染空气质量专题预警预报数

水环境质量状况公开数

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基本情况公开数

教育卫生领域

信息公开

是否发布高校(本科、高职高专)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和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是否发布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报告

市、各县区内学校是否公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

市、各县区内公立医院是否公示10个单病种次均住院费用

市、各县区内医疗机构是否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四品一械”质量抽检信息和抽检结果公开数

发布食品药品风险警示、消费提示公开次数

发布“四品一械”行政处罚案件及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成效等公开数

(五)围绕“防风险”推进公开情况

围绕防范金融风险信息公开

发布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和稽查执法工作动态及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等公开数

围绕促进房地产

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信息公开

房地产市场金融管控、土地供应、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等信息公开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数

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任务完成情况公开数

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

发布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预警和安全提示信息数

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公开数

是否公开安全生产“黑名单”

围绕防范重大舆情及突发事件影响社会稳定推进公开

是否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常态化工作机制

年内是否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是否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六)建议提案结果公开

人大建议结果公开数

政协提案结果公开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同一条信息只能在以下5项中选择1项,不重复计算)

收到申请数

(与“总表”中的数据一致,应等于以下5项数据之和)

(一)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类信息申请数 

(二)财政资金类信息申请数

(三)行政执法类信息申请数

(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类信息申请数

(五)其他信息申请数

是否告知不公开救济渠道

四、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政务微博

是否开设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是否开设政务微信

政务服务

中心

信息公开查阅点个数

全年接待公众查询人次数

人次

档案馆

信息公开查阅点个数

全年接待公众查询人次数

人次

图书馆

信息公开查阅点个数

全年接待公众查询人次数

人次

单位负责人:伏大江         审核人:伏大江            填报人: 张丽

联系电话:15282045443                     填报日期: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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