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体育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8-02-27  来源: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 2017年,剑阁县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政务公开职责,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依法公开”的要求,拓展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体育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门,负责推进、协调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推进。

(二)坚持注重实效。根据“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我们采取通过政府网站、电视台、新闻发布会、政务宣传栏、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等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三)力求全面真实。紧紧围绕“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的宗旨,主动公开信息目录、机构职能、法规文件、便民服务、行政执法、依申请公开、工作动态等情况,力求做到全面、真实、具体、合法。凡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重大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进行公开。

(四)完善配套措施。为确保政府信息的有效准确,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办法、要求及工作流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和监督检查办法,切实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保密的关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2017年,体育局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56条。其中: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0条,业务工作信息53条,财务信息3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完善了县政府网体育局子网站相关内容。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通过县政府网站、县党务公开网站、上级体育管理部门网站、广元市新闻网、广元日报、市县电视台和相关刊物,公开部门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方面有关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同时,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在具体的事务操作上尚存在一些困惑,需要在工作中加以改进。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我局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在对《条例》的理解和具体操作方面,有待于进一步探讨和明确。尤其在公开范围、答复口径、具体操作方式等诸多环节,需进一步加大研讨力度,完善制度体系。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我县体育部门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的水平。

四是加大信息工作经费投入。落实专项经费,保障相关信息在更多新闻载体、更高级别网站、刊物得到广泛宣传。

                                                                                                                

 

                                      剑阁县体育局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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