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函〔2020〕43号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县规委会2020年第1次例会审议结论的请示》(剑自然资〔2020〕136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剑门关酒店对面原加油站地块绿化景观设计方案》《盛世华城东侧闲置地块绿化景观设计方案》《下寺镇-翰林苑西侧用地及卓锦城南侧用地建设限价房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
二、原则同意木马镇D-04地块(原粮管所)由仓储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需补充提供环评以及用地规模的论证报告。
三、原则同意城北镇民主村一组(拟建车辆检测线)地块由居住用地兼容商业(RB)调整为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请你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规划审批程序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