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编办〔2021〕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0〕82号)有关规定,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四川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和〈2020年部分中央在川单位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的通知》(川编办发〔2020〕20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梳理并形成了《2020年剑阁县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请各部门(单位)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抓紧调整完善并公布本部门(单位)责任清单,其中,涉密和敏感职责及事项应按相关规定执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各部门(单位)要将行政权力事项纳入一体化政府服务平台统一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运行一致。
附件:2020年剑阁县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
中共剑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