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的通知》(川财农〔2020〕164号)下达我县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11875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资金来源 |
资金分配下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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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类型 |
金额小计 |
级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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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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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以工代赈资金 |
299 |
299 |
见附表 |
2 |
扶贫发展资金 |
11576 |
11576 |
见附表 |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联系人:魏静
联系电话:0839-6601878
附件:剑阁县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预算安排表
剑阁县财政局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