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大力营造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6月11日,我县在下寺镇沙溪坝步行街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本次活动由县民政局牵头,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等成员单位参加。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做出全面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要,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群众宣传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现场与群众互动,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活动当天共发放印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的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300余条。结合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针对性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在全社会营造了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县民政局局长程元军表示,为了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政策,下一步,民政部门将联合县司法局、县检察院、县法院等部门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等活动。同时将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电子LED屏等媒体积极播放宣传音视频,努力营造关爱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良好环境氛围,号召社会全体共同呵护未成年儿童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