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寺镇:浪子回头金不换,“现身说法”助矫正
2021-10-28  来源:县司法局

“2019年,我由于不敬畏法律,心存侥幸,想不劳而获,利用了自己工作职务上的便利,协助诈骗分子进行诈骗,触犯刑法,在社区矫正期间,我遵守矫正纪律,积极融入社会。我努力打工、创业,虽然辛苦,但我挣得是干净清白的钱,作为自食其力的合格公民我心里踏实。各位兄弟姐妹,我们有错改错,不要一错再错,党和政府对我们的政策这么好,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这么尽职尽责,我们一定要感恩…”一场特殊的警示教育课在“现身说法”视频中拉开序幕。而这位“现身说法”的主角不是别人,正是下寺司法所已解矫人员母某。

七月份的一天,母某接到一个“邀请”——为下寺司法所录制社区矫正警示教育视频。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说,“你是我们司法所的‘金不换’,你用自己努力矫正的实效,重新获得了社会的认可,由你给大家‘上课’,效果好!”

“金不换”母某回想起刚刚假释时,对自我社会身份认同的障碍,严重影响了他开启新生活。下寺司法所工作人员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怎么办?良言入耳三冬暖,促膝长谈化解心结。既是执法者,又是知心人的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生产、生活上主动关心,在心态、心理上积极鼓励,帮助母某正视现状、树立信心、克服困难。就这样,母某按时报到、认真学习、积极劳动、勇敢创业……母某明白,这堂课既是讲给别人,也是提醒自己,要与其他的社矫对象共同向善自新,重新做人

在看过警示教育视频后,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说:“看到母某的视频,我深感自责,对自己犯的过错内疚,也对自己在接受矫正时思想态度不端正表示内疚,今后我要向母某学习,认真接受你们的管理。”

后记:像母某一样误入歧途的社矫对象还有很多,司法工作者要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才能把他们拽回正轨,下寺司法所创新警示教育方式,通过动员表现良好的矫正对象“现身说法”录制“警示教育小课堂”视频,以身边事来教育身边人,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敬法守法莫再犯法,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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