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人社发〔2023〕2号)和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就业创业资金(第四批)、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省内对口帮扶资金(第二批)拟拨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上的单位(个人)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进行举报或反映(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申请者申报材料真实性及其他情况进行举报或反映,请提出详细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实名)。
联系方式: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培训股
举报电话:0839-6601298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