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4年(1月29日-2月2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
行政相对人 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许可 类别 |
许可 内容 |
许可 决定 |
有效 期自 |
有效 期至 |
许可机关及数据来源单位 |
剑阁万德斯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孟庆海 |
建设工程规划(土地核验)合格证 |
规(土)核字第510823202400001号 |
普通 |
剑阁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再生循环利用项目 |
2024/1/30 |
2024/1/30 |
2025/1/30 |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吴 婷 |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用字第510823202400009号 |
普通 |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
2024/2/1 |
2024/2/1 |
2027/2/1 |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