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4年(2月23日-3月1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
行政相对人 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许可 类别 |
许可 内容 |
许可 决定 |
有效 期自 |
有效 期至 |
许可机关及数据来源单位 |
剑阁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伏雄顶 |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用字第510823202400010号 |
普通 |
剑阁县城供水建设项目 |
2024/2/23 |
2024/2/23 |
2027/2/23 |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
剑阁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姚永鹏 |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用字第510823202400011号 |
普通 |
剑阁县杨村镇干部周转房建设项目 |
2024/2/27 |
2024/2/27 |
2027/2/27 |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日